男子认为银行态度差拒还信用卡欠款被提起公诉
2014年05月21日 11:1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男子张某以银行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为由,拒还信用卡欠款,后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提起公诉,一审被判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后,张某提出上诉。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裁定准许其撤回上诉。
2013年10月15日,张某的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本金共计3万余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至案发前仍未归还。审理中,张某称未还信用卡欠款是因为该银行服务态度差。一审法院认为,张某申请信用卡后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偿还涉案款项,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对其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二审中,张某申请撤回上诉,二中院准许。(记者 颜斐)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