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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各县区政府2014年将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2014年05月22日 15:00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我市召开深化“阳光工程”建设推进会,进一步规范公共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据悉,今年我市各县(市)区政府将全面公开“三公”经费,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近年来,我市以部门清权确权、政务公开、阳光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月初,我市专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阳光公开、专项资金阳光监管、行政审批阳光公开、执法阳光监管、司法阳光公开、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阳光监管、公共资源交易阳光监管、城乡规划和征地拆迁阳光公开、国有企事业单位阳光工程、民生重要事项阳光公开、健全规范“阳光工程网”运行机制、创新完善四位一体“阳光热线”联动播报机制、扎实开展政风行风“阳光评议”工作等13个方面进行了专题部署。

  其中,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阳光公开方面,由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牵头,我市将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2014年各县(市)区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同时,继续做好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开,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主动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在公共资源交易阳光监管方面,我市将着力推进“四中心”整合,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统一规范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招标公告、开标信息、资格预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合同备案等全流程进行透明化管理。

  在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阳光监管方面,我市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搭建公开平台,推动红十字基金会、慈善总会、残疾人基金会等社会组织透明运作,体育彩票、福利彩票运作过程和使用结果公开,并定期接受审计;同时,完善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和会员监督渠道,让经费使用透明规范廉洁高效。(记者黄合)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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