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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学”“女同事”做不了挡箭牌

2014年05月22日 15:08 来源:沈阳日报 参与互动(0)

  读报看到两则新闻,都与干部有关,也都与女人有关——

  江苏盐城建湖县一网友发帖称,该县住建局一名干部在歌厅搂抱小姐。帖子还附有几张两人搂抱在一起的照片。当事人焦某表示,“我抱的是我女同学,不是什么小姐。”

  而另一则新闻则发生在湖南耒阳,有网友举报称耒阳副市长张东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经常用公车接送“社会女郎”,而张东辉称只是一次偶然机会,女同事坐顺路车。

  总是有理由的。当“小姐”变成了“女同学”,“社会女郎”变成了“女同事”,这样的辩解是否能让人信服?相信很多人会莞尔一笑,理由“你懂的”。

  即使真的是“女同学”,暧昧的搂抱甚至于出格之举是不是就没有问题?经常用公车接送“女同事”是不是就很正常?明眼人其实都看得出来。

  其实无论是“女同学”还是“女同事”,都是一种称谓,事情的关键都不在于这些女人,而在于事件的男主角身上。正如一首歌里所唱到的,贪官都是复杂的动物,男同学有时候比女同学的故事还多。过去我们对政府官员常提到的一个词儿,叫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成立条件是与多名女性保持或者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现在贪官们动辄就是“道德败坏,腐化堕落”,对象自然也是五花八门,有女同学,也有女同事,也有社会女郎。

  正因如此,情妇反腐、小三反腐的成功率才会百发百中。究竟是不是“女同学”,是不是“女同事”,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涉事的官员有没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有没有存在贪污腐败的行为。“小姐”因为黄祸被毁了,现在“女同学”“女同事”也将要成为高危词汇。如果“抱女同学”“接送女同事”真可以免于追究,那些因为艳照门、裸照事件而落马的贪污犯岂不后悔莫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牙尖嘴利终究抵不过事实真相。究竟是不是“女同学”“女同事”?当然要查。可是不是贪官更要深查到底。要不然,贪官同志们不知会霍霍多少“女同学”“女同事”呢?(关东客)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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