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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类出租汽车承包费调低1250元

2014年05月22日 15: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东莞5月22日电(李映民 周霞)4月18日,广东东莞出租车司机在该市交通运输局附近非正常聚集,要求政府为每辆出租汽车每月降租2000元。东莞市物价局今日在官网发出通知,通知称取消全市一类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并将承包费最高限价调低1250元,由原每辆每月最高7580元降低为6330元。

  东莞市物价局官网发布《关于降低我市一类出租汽车承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称,为有效减轻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压力,从4月1日起,取消全市一类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并相应降低一类出租汽车承包费最高限价,每辆每月降低1250元,由原每辆每月最高7580元降低为6330元。

  由于二、三类出租汽车原已免收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此次一类出租汽车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后,二、三类出租汽车仍按原承包费标准执行。

  上述一类车是指以招投标方式取得经营权,交纳中标资金,可跨市经营的出租车; 二类车是指由全市统一分配经营指标,免交中标资金,可跨市经营的出租车; 三类车是指由东莞市统一分配经营指标,免交中标资金,限制区域经营的出租车。三类出租车采用的车型也有区别。

  东莞物价局《通知》明确要求实行劳动用工方式承包费标准保持不变;从调整之日起至今已结算的出租汽车承包费,出租汽车企业须按调整后的标准进行清退。

  另悉,东莞市交通、公安、交警等多部门将联手执法,加强打击非法营运力度,净化出租汽车市场,以增加合法运营的出租车营运收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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