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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900余警力劝导文明养犬 规劝不改将处罚

2014年05月26日 13:4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23日晚,济宁市公安局出动900余人警力、100余辆次警车,开展文明养犬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治理行动,当晚的治理行动中,60余名养犬者被规劝,6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当场制止。

  23日晚7时50分许,在济宁市青少年宫楼前的广场上,一位市民正在遛狗,身长近半米的黄狗随意走动着,在草丛里窜来窜去,路过的市民纷纷绕道避开。看到黄狗靠近,一个约八、九岁的小女孩吓得大哭起来,幸好女孩的奶奶把黄狗赶走。“像公园、广场、绿地这些公共场所,是不允许遛狗的。”执法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责令遛狗的市民用犬绳子拴好犬只,并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手续。

  随后,记者跟随执法民警来到人民公园东门,在公园东门广场前,一只金色泰迪狗正在排便,旁边站着一位年轻女孩,正是狗的主人。“在公共场合不能放纵犬只乱尿、乱拉。”执法民警对该女孩进行了耐心劝导。短短的20分钟内,民警和执法人员就在人民公园附近劝导了十几位遛狗的市民。

  “砰、砰、砰……”当晚8点30左右,太白中路一商铺前有人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爆竹噪声持续响起,面对面说话都难以听清。由于该处属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民警和执法人员立即前去制止了燃放行为,随后对燃放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民警的劝导,意识到肆意燃放烟花爆竹影响了他人,以后一定改正。”现场被查到的一位燃放者说。

  据了解,23日晚7点30分至10点,含900余人警力的两组督导组,在人民公园、百花公园、仙营绿地、新世纪广场、太白湖景区、红星八号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路段和休闲广场督导检查时,共规劝违规养犬人员60余名,当场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63起,批评教育饲养犬只扰民、放纵犬只乱拉、乱尿人员13名,治安处罚放任犬只恐吓儿童人员1名,清理移送流浪犬只4条。

  延伸阅读

  多次规劝不改将进行处罚

  济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王衍坦介绍,近期内,济宁市公安部门接到不少市民投诉,一些商家和个人利用开业、婚庆等时间节点肆意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有所反弹,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同时,一些饲养犬只扰民、放纵犬只乱拉、乱尿的行为也有所增加。为此,济宁市公安局于23日晚出动警力900多人,警车100余辆次,开展了本次集中查处行动。“下一步,治理行动将采取集中查处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不文明养犬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长期整治,并多次规劝不予改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王衍坦介绍,在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方面,联合执法部门除开展查处行动外,还将加强源头管理,对制造、运输、销售违规易燃易爆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打击力度。对养犬扰民、纵使犬只恐吓他人和伤人的行为,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和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以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进行处罚。(记者 姬生辉 见习记者 苏洪印 通讯员 李斌 徐海涛)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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