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饭店用餐出现不适 执法人员“试吃”后调解
前晚9点,市民吴先生和几位朋友到西门桥头荣华福味馆用餐。其中两位朋友用餐后出现腹痛、呕吐症状。吴先生等人认为餐馆提供的菜肴变质,但餐馆认为自己的饭菜没有问题。
接报赶来的执法人员先“试吃”后调解,历时3小时,直到昨日凌晨1点双方才和解。
吴先生家住南环路,常到西门桥头荣华福味馆用餐,前天他和家人在这里宴请朋友,提前订了几个家常菜,有凉拌百叶肚、豆豉焖排骨、咸蛋蒸肉饼等。
晚上9时许,吴先生一家和朋友一行10人来餐馆用餐。饭菜上桌后,吴先生先夹了块豆豉焖排骨到3岁多的女儿碗里。可女儿含了含立刻吐了出来,说“味道怪怪的。”吴先生又夹了几小块咸蛋蒸肉饼给女儿吃,没想到女儿咀嚼了几口,又吐了出来,嫌味道怪、太酸。
吴先生和朋友都以为小孩挑食,没有太在意,大家继续动筷吃菜。可没多久,“先是朋友小韩说肚子痛,去上了厕所。后来桌上另一位朋友小唐捂着嘴巴,冲到马路边把排骨都吐了出来。”吴先生说,当时小韩吃了吃了肉饼以后就肚子疼,而小唐则只吃了排骨。
吴先生等人立即端起所有菜肴一一检查。他们察觉,其他菜肴都没问题,但豆豉焖排骨和咸蛋蒸肉饼这两道菜,闻起来和吃起来都有酸味。
吴先生和朋友们再也没胃口吃饭,将情况向饭店负责人反 映 。吴先生拨打了“12331”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
当晚9点40分左右,4名执法人员赶到餐馆。
吴先生的朋友小唐告诉执法人员,吐出排骨后,肠胃不适渐渐消失,现在已经没有大碍。但小韩却仍然捂着肚子喊痛。小韩说,她向来肠胃敏感,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就会腹痛。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做了笔录,并保存了菜肴的样本。执法人员要求饭店负责人出示相关营运证件和工作人员健康证明,发现都符合相关营运规定。饭店负责人说,猪肉是新鲜的,并且是24日当日向特定供货商购买,不可能存在问题。“那家肉店我们买了十几年了,24号是我老婆亲自采购的,共买了七八斤。餐馆当天共卖出七八份肉饼,都没有出现问题。最后两份,一份是吴先生点的,一份是旁边一桌客人的,同一锅蒸出来,别人吃了也没事。”饭店负责人边说边出具了上菜记录。
但吴先生却坚持饭菜有问题,双方僵持不下。
见状,两位执法人员对肉饼分别进行了感官判断。一位在闻过肉饼后,觉得其可能不新鲜。而另一位品尝肉饼后,却觉得没有问题。
这位“试吃”的执法人员说,他感觉猪肉纹理清晰,咀嚼弹性正常。“每个人的感官判断都会有偏差,特别是菜肴在加工过程中烹饪方法不一样,产生的味道也不一样,肉饼闻或者尝起来有酸味并不能作为判断好坏的依据。”另据执法人员介绍,我国目前也尚缺乏相关指标判断加工后的菜肴是否变质。
执法人员只得分别与吴先生和饭店负责人沟通。直到昨天凌晨1时许,在执法人员的努力下,饭店负责人向吴先生致歉,免去此席共247元餐费,并赔偿吴先生等人300元。(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