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驾车遇查 递上伪造驾驶证遭罚款拘留
2014年05月26日 15:42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5月24日14时左右,新城区交管大队四中队查获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孟某饮酒后使用伪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5000元罚款并拘留15日。
5月24日14时许,新城区交管大队四中队军区岗执勤交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银灰色三菱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该车在车道上走走停停,犹豫不前。民警立刻警觉起来,到车前对驾驶人利用酒精快速排查测试仪测试,发现该男子涉嫌酒后驾驶,经酒精测试仪精测后确认其为饮酒驾驶,血液酒精浓度为每100毫升21.2毫克。
在对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核对时发现,其本人身份信息与驾驶证信息不符,经民警询问后得知,该男子的驾驶证因多次的违法行为已经记满12分被暂扣。于是他通过托朋友套用他人信息伪造了现在的驾驶证。
民警告诉记者,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违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将处上限5000元罚款,并处1至15日拘留,暂扣机动车。同时依据《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血液酒精浓度在每100毫克20毫升以上不足40毫克的,处1000元罚款,并记12分。(记者 朱丽华 通讯员王永明杜文龙)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