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疯狂粉丝”的威胁不能小视

2014年05月28日 13:16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25日晚,北京电视台《养生堂》主持人悦悦通过实名认证微博曝光了一名骚扰者给她发来的带有恐吓味道的微博,其中包含“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的死亡威胁。这名骚扰者曾是悦悦的一名粉丝,昨天下午还在微博中不断威胁要对悦悦采取行动。悦悦表示已经被其骚扰三年多时间,目前已经报警。(5月27日《北京青年报》)

  符向军:粉丝追星是常态,粉丝疯狂追星的事例也常有所闻,但当这种“疯狂”失控,变成真真切切的“死亡威胁”,就不应该了,不能等闲视之。事实上,骚扰者已经是个成年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可以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万吉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既然这位21岁的年青人,被鉴定为精神正常之人,又年满18岁早已成年,就应让他付出法律的代价,而不应久拖三年之久。

  刘昌海:追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有着复杂的心理成因。对于失去理智的“疯狂粉丝”,打开他的心结远比用法律对其进行制裁更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那位粉丝也是一位需要帮助的可怜人,只不过还不自知。找专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让他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从思维的死胡同里走出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华西都市报)

【编辑:刘彦领】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