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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去官帽”就对了!

2014年05月28日 15:05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山西多部门综合治理社团顽疾,在全省性学会、协会等社团中,共清理在社团兼职的超龄处级以上领导144人、在职处级以上领导400人。

  (5月26日人民网)

  “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社会上流传的几句话道出了一些社会团体畸形发展的现状。以往,社会团体的发展常常需要官方介入来推动工作,这样一来,就形成了社会团体与党政机关“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现象,社会团体无形中扮演了“二政府”的角色。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发展的大环境正在形成。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清理社团不规范兼职领导是政社分开的一次有利实践。从人员分开,到活动、资产、办公场所等逐步分离,更加彻底的社会组织才能真正发挥其协同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

  目前,全国很多城市都在进行着有益的探索,大连也不落后。去年,我市便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推进政社分开,分类推进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强调现职公务员一律不得兼任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负责人。政府部门应尊重社会组织的法人主体地位,社会组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天然)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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