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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建小区须有养老服务设施 与住宅同步建设

2014年05月28日 15:56 来源:天津日报 参与互动(0)

  到2016年,全市将新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242个,使中心总量达到740个,服务范围覆盖全市所有社区和村

  新建社区托老所21个,使托老所的总量达到32个,可收住托养老人约3000人

  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将规范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标准,从今年起,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据了解,截至目前,本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突破200万人,随着老年人的增多对养老服务设施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大。因此,本市将结合老年人口规模、养老服务需求,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从今年起,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养老方式上,居家养老始终占据主体,这对于居住区来说,要有足够的养老服务设施才能满足老人们的需求,但目前本市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如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托老所、老年食堂等建设不足。下一步,本市将通过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给老人们创造家门口的便利条件。到2016年,全市将新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242个,使中心总量达到740个,服务范围覆盖全市所有社区和村;新建社区托老所21个,使托老所的总量达到32个,可收住托养老人约3000人;鼓励企业开办老年中央厨房、配餐中心和社区食堂等,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实现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其他区县城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社区覆盖率达到60%。(记者韩雯)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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