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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工资别被少数人拉高

2014年05月28日 15:58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国家统计局网站27日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国家统计局在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内对不同岗位的工资情况进行了调查,涉及16个行业门类的87万家法人单位。调查单位的就业人员按岗位分为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5类。调查数据显示,全部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5676元。

  从数据统计来讲,与往年相比,今年的亮点不少。比如,首次发布不同岗位平均工资数据;再如,统计的范围更广,此次国家统计局此项调查涉及16个行业门类的87万家法人单位;此外,细化项目更多。分区域、分行业、分登记类型等等。尽管统计方式方法有了长足进步,但仍没有走出“被增长”“被平均”的怪圈。目前,我国就业人员高达7.9亿,但现行统计范围只涵盖了极少一部分。

  统计学告诉人们,平均数并非代表大多数。个体指标的差距越小,才能越充分显示平均数的代表性,相反,个体指标的差距越大,平均数的代表性就越小。这是个浅显易懂的道理。如果我们把平均数当成大多数,就会使人们错误地估计形势,只看到职工工资逐年增高,却看不到工资收入远在平均水平之下的众多的人。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数据,全部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5676元。处于平均水平之下的有:居民服务、修理、制造业、建筑业,而高居“平均”之上的有:电力、热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等行业,而这些企业大都是垄断行业。倘若从注册登记类型来审视,国企与私企相比,不仅高于平均工资,而且远远高于私企工资水准,而且私企员工的工资也远远在工资“平均线”以下。显而易见,因为制度的因素,造成了各个行业工资相差悬殊,从而也拉大了就业人口的工资差距。

  如果再进一步分析高收入阶层,单位负责人等工资远高于平均线以上,而商业、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最低,由于这部分人的整体素质较低,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86%,这则意味着,这个群体都在“平均数”以下,甚至于远离平均数。

  让人不安的是,由于把平均数当成大多数,许多地方的领导就从平均数来考虑问题、做出决策,影响制度安排和日常行政行为,甚至片面地认为,就业人员工资提高了,在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支出与消费,就应按照平均数的水平来做出计划和安排。殊不知此举只能加重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使他们继续过紧日子。

  “平均数”并非“大多数”告诉人们,尤其是政府决策部门,不要只盯着平均数,而要看大多数。之所以提出这样的意见,主要是基于目前我国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贫富悬殊这一现实。而就统计学来讲,要想保证“平均统计”更接近于现实,起码满足一个前提条件:被统计的对象之间,收入差距不能过大,太过悬殊,否则,一个亿万富翁和一群“穷光蛋”“平均”,除了“数字”亮丽外,是对社会无一益处的,相反,只能是一种相反的掩盖社会矛盾,影响政府决策。(吴睿鸫)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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