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手头拮据将黑手伸向合租人 欲销赃时被抓获

2014年06月03日 14:43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自己手头拮据,竟将盗窃的黑手伸向了合租客,不想在窃得电脑准备销赃时撞上了对方的家人和警察,结果被抓。2014年6月2日,记者对此案进行了采访。

  赵某某与张某某互不相识,各自为了省钱,于2014年1月初合租在和林县盛乐园区一户两居室的楼房内。两人都有工作,平时都早出晚归,彼此没见过几次面,更没什么交情,不在家时就将各自的房间锁好。张某某原本打算在1月23日农历小年这天回家看看,可是手头拮据,就连给家人买礼物的钱都没有。1月22日16时许,下班回家的张某某看到赵某某不在家,顿时生出歹念——他想进赵某某的房间看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好拿上卖些钱。为了避免被怀疑,张某某没有用工具撬锁,他用自己身上的钥匙费了好半天劲,竟然将赵某某房间的门锁打开了。张某某进入室内,偷了一台黑色笔记本电脑,又将房门锁好,像没事一样出去了。次日,下夜班回家的赵某某发现后,将这一情况告诉了自己的姐姐。其姐报案后带着民警在张某某必经的路上等着他想问问情况。正巧张某某骑着车经过,车后带着偷来的电脑准备去出售,看到赵某某的姐姐和警察后,做贼心虚的他慌不择路,不顾赵某某姐姐的呼叫掉头便跑,后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并查获被盗的电脑。经和林格尔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1800余元。

  依法审查查明上述事实后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4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5月27日,和林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截至记者昨日发稿时了解到,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首席记者 何芳 通讯员 王寅生)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