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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加重罚杜绝“拉链马路”

2014年06月05日 10:44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6月4日《扬子晚报》报道,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提出开挖多少条道路须向社会公示,新道路5年不能开挖。

  这一规定初衷无疑是好的,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但到底能否根治“拉链马路”顽疾,尚需拭目以待。毕竟“公示”之后不是不挖,只是多了一个“民意程序”。事实上,“五年不开挖”也并非南京最先提出,全国许多城市此前的实施效果差强人意。

  出现“拉链马路”,症结在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协调、监管机制失灵,本质上是城市建设缺乏科学规划、科学决策。要想告别“拉链”,需要市政、电力、通讯、燃气、给排水等部门实施统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彻底改变以往各自建设的杂乱无序。其次要避免问责不力,让作出违规开挖决定的主要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主管部门还应加大处罚力度,真正在马路旁架起“高压线”。(宋玉成)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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