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摊贩为大葱摆放位置互殴 一人被追诉
2014年06月05日 10:57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为了一堆大葱的摆放位置,两摊贩周某和王某言语不合,发生互殴,最后王某左眼眶内壁骨折,周某左足跟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周某足跟骨折的伤为轻伤,达到追诉标准。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王某起诉到法院。
2013年6月18日7点左右,同在一家菜市场相邻摊位经营的王某和周某两对夫妻照常开始整理菜摊,准备迎接顾客上门。
“你家就那么一点大葱,摆那么高干吗?挡住我家菜摊了。”王某妻子忽然冲周某大喊。“我家的摊,我爱咋摆就咋摆。”周某毫不示弱,顶了回去。两人吵了起来,旁边的王某听见争吵,不仅没劝解,反而火上浇油,对妻子说,“别和他吵了,回头咱和他卖一样的东西,看他咋办。”边说边用手扔起了周某的大葱,周某一看大怒,跳到王某的摊位上用力踩起来,两人你推我搡,打了起来。
混乱中,王某将周某按倒在地,致使周某左足跟骨折,而周某也用菜将王某的眼眶砸成骨折。周围人将两人拉开,后王某报警。两人到案后,将伤情做了鉴定,经法医鉴定,周某足跟骨折的伤为轻伤,而王某眼眶骨折为轻微伤。
在检察官的教育下,周某、王某均对自己当时的行为进行了反思,都对对方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并且也不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也不要求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记者 刘晓玲)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