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红包协议”何以沦为一纸空文
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要求,从今年5月起,全国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患者在入院24小时之内,都要签署一份《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然而新规颁布并号称要“强制执行”一个月了,记者多方走访调查发现,多家大医院尚未开始执行。(《北京晨报》6月4日)
评述这个话题之前,笔者想讲讲一次送红包的经历:前段时间妻子身上长了个乳腺瘤,医生建议手术切除。遵照医嘱,妻子到某医院住院,面临是否给医生送红包的难题。问遍同病房其他5个病人,他们都直言不讳,说给主治医生送了红包且钱数不等。于是妻子就让送红包,笔者在多年的针砭时弊写作中,多次撰文义正词严地抨击医疗领域收受红包现象,现在要给医生送红包,心理上难以逾关,最终坚决拒绝。
妻子很着急,建议笔者找在该医院工作的一个亲戚咨询,问问这个红包该不该送。亲戚听毕未置可否,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医生动手术,切开的创口可大可小:创口大了,医生省心省时;创口小了,医生费事费力。手术前后给你用啥样的药,也很有“讲究”:有的药可用可不用;可用医保能报销的药,也可用不能报销的药,最终花费差别较大……听完这位亲戚的一番话,笔者顿时“茅塞顿开”,乖乖给主治医生送上千元红包。
写下这段经历,并非是一概而论,以此推断医生收红包蔚然成风,更没有妖魔化医护人员的意思,想表达的观点是:红包腐败的形成,绝非一日之寒,可谓根深蒂固,有其主客观原因。客观上讲,这与医疗资源分配失衡、“以药养医”医疗体制的滞后改革有关。主观上看,与久治不愈、皮厚壳硬的“潜规则”有关,它不断裹挟更多的患者盲从,让患者感觉不送红包心难安。
正是基于上述诸多主客观因素,“拒绝红包协议”才会遇冷,甚至被一些医院束之高阁。要剪除红包腐败,医生与患者签订一纸轻飘飘的协议书,其作用注定式微。假如道德自律如此灵验,医疗领域里诸如开大处方、拿回扣等腐败乃至官场上形形色色的腐败岂不“药到病除”?以协议的方式应对红包腐败,想法很美好,现实却很无奈。在具体操作中,不管医院、医生还是患者,恐怕少有人会当真,“拒绝红包协议”焉能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红包腐败不仅玷污社会风气,而且让医疗行业蒙垢,是加剧医患矛盾的主要诱因之一。遏制红包腐败,从长远看,需要加快医疗改革,平衡医疗资源,加大财政投入,扭转“以药养医”局面;从短期看,“治乱需用重典”,如建立医生个人信用档案,为医德设定硬杠杠,规定失德违纪严重者不得再从事医疗行业,或是将收红包行为“入刑”,以刑法威慑和约束。法律不彰,仅凭道德说教或者道德自觉与约束,对遏制医疗腐败恐怕于事无补。(余樵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