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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关区:广场舞音乐音量白天不得超过60分贝

2014年06月11日 10:15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近些年来,城关区的广场活动越来越丰富,但不少团队播放的高分贝音量,给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带来困扰,并成为人们所诟病的噪声问题。为此,城关区文化局率先出台广场文化活动公约,约束广场舞等活动以避免噪声扰民问题。

  “也许能相互理解是最好的结局,然而从目前的情况看很难做到。”为尝试着改变这种现状,该局从行业自律角度出发,出台了城关区广场文化活动公约。根据规定,扬声器等音乐声源音量值不得超过85分贝,距离音乐声源最近的建筑物,白天音乐平均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晚上音乐平均音量不得超过45分贝。多个团队在同一场地或区域开展文化活动,音乐交叉形成干扰的,应友好协商控制音量,不得恶意提高音量。有音乐伴奏的广场活动,应在每日7时-9时,19时-21时开展。逢中高考等特殊时段,应从考前15天到考试结束的翌日,24小时暂停有伴奏乐的广场活动。同时该局还将邀请市民监督员,以监督群众文体团队遵守公约。(记者 杨彬)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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