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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4年企业工资增幅不得低于5%

2014年06月11日 13:5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6月10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增长基准线为11%,上线(警戒线)为17%,下线为5%。

  这意味着,今年广州市企业工资应比去年平均增长11%,最高不能超过17%,最低不少于5%。对此,相关部门表示,企业工资指导线只是作为一种参考标准,无强制要求,而且涨幅有弹性。

  工资调整向生产一线岗位倾斜

  所谓“企业工资指导线”指的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建议。

  今年广州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依旧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形式发布,具体体现基准线、上线(警戒线)、下线。按各自百分比可通俗地理解为:企业效益好的,可以选择涨工资17%;效益正常的,可选择涨11%;不太好的可选择涨5%。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广州上一次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在2011年,当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增长基准线为13%,上线(警戒线)为20%,下线为6%,三项指标的涨幅均高于2014年。

  市人社局方面表示,各类企业应统筹平衡本企业各类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合理控制工资分配内部差距,并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

  同时,企业在调整各类人员工资水平时,必须兼顾效率与公平,既要向较为紧缺的岗位(工种)、高层次人才及业务和技术骨干倾斜,吸引并留住人才,以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还要向生产(服务)一线以及脏、苦、险、累、重岗位倾斜。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非核心岗位(工种),应该参考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其工资水平,避免低岗高薪现象。

  鼓励企业开展工资协商

  在健全工资协商机制方面,市人社局鼓励,有条件的区可根据省、市的工资指导线,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订本地区的工资指导线或本地区重要产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同时,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应积极开展行业人工成本和工资水平研究工作,制订本行业的工资指导线,为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此外,市人社局建议,各类企业应积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方式或其他民主协商方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生产经营正常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通过协商,促进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协调增长;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确实需要调整职工工资时,企业方应主动向职工、工会发出协商要约,向职工通报企业的困难,取得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应对困难”。

  企业工资指导线

  仅作参考不具强制性

  释疑:

  “我们公司经营正常,是否今年一定可以涨薪11%?”、“企业负担已经很重了,必须按要求涨薪吗?”此为记者从市民、企业主方面听到不同的声音。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否存在强制执行性?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不同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并无强制性,更多是一种企业调薪的引导。劳资双方在协商薪酬时,不一定都掌握该行业总体情况,而劳动部门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及行业实际测算出官方指引,供双方参考。

  具体说来,对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和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情况,结合工会组织或职工意见,大体按照11%的基准线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

  但企业在安排职工工资增长时,应加强成本核算,以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对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连续两年超过企业利润增长水平的企业,应按不高于基准线的80%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

  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或人均工资低于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企业,以及工资水平大幅度低于同行业工资水平的企业,在企业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17%的警戒线,避免加大企业人工成本,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和竞争力。

  而对于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本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竞争性企业,其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应突破17%的上线。

  此外,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可按不低于下线(5%)的标准安排企业工资增长。职工上年工资水平较高、人均实现税利与上年度持平的企业,可参考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

  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视情况实行零增长,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张西陆)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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