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香煺猪毛制出毒猪头肉 山东三黑窝点被查获
2014年06月17日 13:2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美味的猪头肉是很多市民的最爱,可是有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竟然在猪头肉生产销售过程中非法添加含有重金属铅的松香。
近期,长清公安分局食药环侦中队民警在走访调查时,发现部分销售猪头肉的摊贩有问题。经过多日的调查,民警于6月12日连续捣毁三家正在生产销售猪头肉过程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黑窝点,当场抓获嫌疑人三人,查获“毒猪头肉”成品、半成品60余公斤,以及用于非法添加的松香8.5公斤。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红(女,56岁,山东济南人)、罗某华(男,53岁,山东济南人)、刘某菊(女,48岁,山东济南人),为了方便处理猪毛及降低生产成本,非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松香生产猪头肉并销售。在加工中,将工业松香加热溶化后粘在猪头、猪耳朵上进行脱毛,后将经过脱毛的猪头分离出猪头肉、猪耳朵等猪肉制品。
据了解,松香含有重金属铅,对人体危害很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报记者 杜洪雷)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