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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垃圾分类试点效果不明显:有多少个14年可以失去

2014年06月18日 15:39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如今,14年过去了,似乎效果并不明显,民众既没看到不分类的坏处,也没见识到分类后的好处(6月11日《人民日报》)。

  无独有偶,2008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限塑令”,生效至今已有6年,但记者调查发现,“限塑令”似乎已成一纸空文,各种不符合“限塑令”规定的塑料袋在菜市场随处可见(6月5日《宁波晚报》)。

  有人说,凡事就怕回头看,14年、6年倏忽而逝,今天重新打量垃圾分类、“限塑令”,恐怕还真是“不如初见”。是啊,想当初试点垃圾分类,那是何等大张旗鼓,但结果就像网友说的:14年垃圾分类,只是火了五颜六色的垃圾桶。“限塑令”刚开始执行时也是雷厉风行,但一年后,违规塑料袋就在菜市场大面积回潮,如今已是“全线崩溃”。

  垃圾分类,改变的是人们千百年来养成的生活习惯,难度极大,绝非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由于环保塑料袋比违规塑料袋价格贵,实施“限塑令”,各方如何合理分担“改革成本”也不是一下子就能理清的。与14年前相比,如今“垃圾围城”和雾霾遮城、污水绕城、交通堵城一起,已成为城市建设“四大病”;与6年前相比,不可降解塑料袋反而越用越多,造成的“白色污染”越发严重。决策、法令成了“烂尾工程”或“无疾而终”,专家的分析头头是道、各方的解释句句在理,但在难堪的“结果”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

  问题和矛盾由轻到重、由易变难,有个积累过程,解决起来也有个最佳时机。该作为时不作为,一年一年耽搁下去,问题越拖越大,矛盾越积越多,积重难返,最终不得不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价———对于这样的时间流失和机遇丧失,有个说法叫“失去的年代”。就推行垃圾分类来说,放在哪个国家都不是件容易的事,但看看人家的“成就”,或许就会明白,我们的14年是如何“失去”的。

  如今,瑞典人对自己的垃圾分类引以为傲。但当年开始推行时,市民也是不理解、嫌麻烦不愿分类,直接把垃圾放在垃圾桶旁一走了之。为此,政府下大力气,持之以恒,用了“一代人的时间”,逐渐建起了一流的垃圾分类回收机制,细到不能再细、严到让人“不自由”;再加上垃圾焚烧技术不断进步,从1970年代民众大规模上街抗议,要求垃圾焚烧厂“不要建在我家后院”,到2012年全国已有30个垃圾焚烧厂,垃圾填埋量比1994年下降了97%,每年消化606万吨垃圾仍未满足“胃口”,正从挪威、意大利等国进口垃圾来焚烧发电供暖(据6月12日《都市快报》)。

  一个国家跟一个人一样,行进的过程中,最不可浪费的就是一去不复返的时间和机遇。不管是试行垃圾分类、实施“限塑令”,还是做别的事情,越是难度大、形势紧,越是需要抓住时机,咬紧牙关,一天一天坚持,一步一步推进。最怕的是,明明知道推进观念改变、技术更新、社会进步,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和使命,等不起、拖不得、推不了,却一有困难就缩回去,一遇矛盾就绕道行,在推诿拖拉、消极等待、草率应付、相互指责中,让一个又一个14年、6年荒废和“失去”。

  解决好多问题和矛盾,我们已经不缺观念和理论,也不缺政策和法令,最缺的是担当和行动。往者已矣,来者可追。只有舍我其谁、时不我待的担当和行动,才能让每一天、每一年都是“充实”的,而不是“失去”的;也只有只争朝夕、久久为功的担当和行动,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代接着一代干,才能让我们在若干年后回望时,不再为“失去的年代”唏嘘和遗憾,而是为曾经的“步步为营”自豪和感动。(易其洋)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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