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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北京首场“微信官司”没有赢家

2014年07月04日 10:04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因在微信朋友圈诉苦,导致老板误解并被辞退,在单位已工作4年的李女士提交了朋友圈记录作证据,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工资等。获劳动仲裁支持后,李女士的前东家因不服裁决,诉至法院。记者昨日获悉,遭单位辞退的李女士获得单位经济赔偿金等2万余元。据了解,该案为北京首例以微信方式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案。

  这场因网上诉苦导致误解而引发的“微信官司”,表面上看李女士是赢家、公司老板是输家,但仔细分析,北京首场“微信官司”没有赢家、都是输家。

  李女士赢了吗?没有。她不是自愿离开单位的,而是被单位辞退的,而且是因为在微信朋友圈诉苦之后被单位辞退的,回想起来确实有些“无可奈何花落去”。2万余元的经济赔偿金,仅仅算是一种补偿,抑或只是一种道义上、法律上的胜利。而李女士被迫失去的工作和饭碗,或许才是心中彻骨的痛。而被迫失去工作和饭碗的原因,正是李女士在微信朋友圈诉苦——李女士为自己的网上言论付出了代价。

  公司老板当然输了,不仅输了钱,而且输了理。李女士提交朋友圈记录作证据,最终被法院采信了,这是包括公司老板和很多人都没想到的。以前大家总是认为,网上说话很自由,可以信马由缰,想说啥就说啥;现在看来,在网上说话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尤其是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流行的当今时代,在工作群、办公群中说话更应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论。公司老板因为在朋友圈针对李女士的诉苦,发表了“如果一份工作让人如此悲伤,不做也罢”的评论,让法院认定公司老板就是因为李女士网上诉苦而辞退了李女士——公司老板也为自己的网上言论付出了代价。

  网上发言不慎,一方失去了工作和饭碗,一方受到了经济和法律的处罚。一场“微信官司”让当事双方都成了“搬家的孔夫子”,足以让世人警醒:网上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言也要负责任。推而广之,在网上说话要负责任,在网上做事更要负责任。谁胆敢在网上乱说乱做,最终结果只能是输个精光。(毛开云)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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