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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谁重用了问题检察官 应给社会一个回应

2014年07月04日 10:30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让一个有污点的官员复出,在中国不是笑话。但让一个行贿和介绍行贿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复出之后任市人民检察院的反渎局政委,这种幽默的剧情你在一般的戏剧中想找都找不到。现在,你在现实生活中的河南周口市,就看到了这么一出好戏。

  2012年,因在周口市检察院原检察长李春长依法受贿一案中,利用行贿手段而得到职务调整的原扶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薄玉龙,事后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今年1月,薄玉龙“从基层回来后”,摇身一变,担任了周口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政委。虽说薄玉龙从前是副处级,现在成了正科级,但从一竿子撸到底之后的重返领导岗位来看,依然属于带病提拔的干部。病则病矣,还用在了反渎职的重要岗位上,这种以“毒”反渎的用人安排,很有讽刺意味地给民众带来了奇葩绽放的惊艳,人们不禁奇怪:一个政治合格、作风正派的官员,难道真到了稀缺难寻的地步?靠行贿得到职务调整的这名检察官,难道真到了别人无可替代的地步?

  答案显然不是。薄玉龙自称,之所以能回来任职,是因为领导考虑了他过去的综合工作表现。

  事实上,薄玉龙的综合表现,除了他自述的“多次获得省里或其他方面先进”,最有实据证明的,便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李春长一案的刑事判决书”中,关于薄玉龙的相关事实——“2004年至2009年春节,被告人李春长先后10次收受原扶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薄玉龙7.5万元,利用职权,为薄玉龙解决了职务调整问题。该7.5万元系薄玉龙在扶沟县检察院财务科取得,后以其他票据冲抵。”“证人薄玉龙的证言,其曾请求李春长帮助李勇解决个人进步问题,2009年4月的一天,其应李勇之托给李春长送了10万元。”

  两段法律文书,明明白白地为薄玉龙的综合表现,下了直观的结论:一,薄玉龙的职务调整,是花7.5万元买来的。二,这7.5万元,是从检察院财务科公款中支付的。三,薄玉龙还是李春长另一宗利用职务收受贿赂的掮客。

  这么一个劣迹斑斑的原检察长,革职之后再被重用,并且用在了反渎职的领导岗位上,你就能想象得出他在反别人的渎职行为时,身板还能站得有多直。你甚至难以相信这个从腐败阵营里走出来的检察官,有什么洗心革面的本领能够让他经手的司法工作不再沾上腐败的气息。你不怀疑中国堂堂的法官队伍中找不出一个能够胜任周口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政委的领导岗位,但你一定怀疑只用了一年多时间就急吼吼把这个问题官员扶上马来的用人部门和领导,究竟安的是一颗怎样的“爱才”之心,究竟是怎样的胆略和勇气敢于不避嫌疑不忌民意挺其复出。

  宁可得罪民心民意,也不舍得放弃一个问题官员的前程;宁可违反用人制度,也不愿意扔下一个带病的官员掉队。周口市检察机关这种与民意硬拗着用人的决心,实际上是将人民群众心目中铁面无私的检察机关形象,弄成了一张铁板一块的权力体系,人们会怀疑这样的司法权力生态,会不会仅仅是用来对这个生态之外的人们违法违纪铁面无私,而对自己的“同志战友”违法违纪却呵护有加?若此,这支队伍会因为旁人监督的泼水不进,而让自己的铁面无私,失去应有的严肃的战斗力。

  谁重用了这位病得不轻的问题官员?周口市检察院的上级部门,应该介入调查,并且给社会一个过得硬的回应。(评论员 刘雪松)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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