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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假离婚”背后总有一些“真问题”

2014年07月15日 09:0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据报道,为了能在拆迁中获得更多补偿,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多个村近来出现大规模假离婚和买卖户头现象,有一个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已离婚,村干部也赫然在列。

  要准确界定村民这种行为的性质,有必要追问一下,为何会出现这种大规模铤而走险的情况?

  按照当地的拆迁补偿规定,房屋补偿和户头相挂钩,一个户头可认定的房屋合法面积为240平方米,超出部分按违章建筑算。违章建筑虽然也有补偿,但标准相对低了很多。问题也就出现,当地很多农户的房屋面积远远超出240平方米。比如新闻中提到的一户人家,祖孙三代合用房屋面积有1500平方米之多,按照三户人家算就只能补偿720平方米,其他面积只能按半价补偿。

  正常人都会从中感悟到某种不合理。已经确定的拆迁规则,村民们无法与之博弈更改,于是只能离婚。自家的户数不够,只能再买别的户头凑。对此,有专家说村民的行为涉嫌诈骗罪,违法事实确实存在,但逻辑顺序有必要理清。对村民房屋差别化补偿不尽合理在先,村民以离婚的方式,争取更多的利益,是一种“正当防卫”,即便买卖户头的问题上确有违法嫌疑,也只能算是“防卫过当”。把板子硬生生全打在村民身上,值得商榷。村民拿回应得利益,竟要用“诈骗”的方式,不值得反思吗?

  这些年来,从农村到城市,假离婚的现象层出不穷,背后的原因五花八门,为了拆迁补偿、为了买房买车、为了子女上学……不排除其中有少数人是想钻政策的空子,以实现私利最大化。但更普遍的情形,是一些政策制定者动辄拍脑袋,以不合理的政策导向,把人们引向了假离婚的歧途。

  以贵阳南明区此次拆迁补偿来说,补偿若是按人均面积或实际建筑面积,就不大会导致假离婚的风潮。对于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还不完善,具体怎么补偿更科学合理,地方政府本应和村民多做商议,寻找能共赢的办法,而不能为了管理方便或公权利益最大化,而单方制定“霸王条款”。因为拆迁不公,各地发生的暴力事件不少,从这个角度说,我有点同情和赞叹村民们的“智慧”,他们是以非暴力的方式“维权”。

  我通常认为,当一个地方的假离婚成了风气,往往并非是因为那里的民众道德更差,而多半是有隐藏的“真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不是以强硬的姿态呐喊“法要责众”,而是要敢于对那“真问题”下手。换言之,强调法治不能是选择性的,村民假离婚和买卖户口涉嫌违法,但地方政府出台不合理的拆迁规则、对村民房屋的不合理补偿,是不是也涉嫌违法呢?“违法”有先后,追究法律责任,也得按顺序来才行,这样才能让人信服。(敬一山)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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