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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举村皆骗拆迁款”的管理漏洞在哪里

2014年07月15日 09:15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为了能在拆迁中获得更多补偿,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多个村近来出现大规模假离婚和买卖户头现象,有一个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已离婚。因为按照当地拟定的拆迁补偿规则,涉及占地和房屋征收的村民们的房屋补偿跟户头挂钩,一个户头可认定的房屋合法面积为240平方米,这部分每平方米补偿3000多元。超出部分按违章建筑算,每平方米补偿约1500元。如果房屋实际面积不足240平方米,则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3000多元补偿。(7月14日《京华时报》)

  征地拆迁腐败,是近年来不绝于耳的一个热门话题。征地腐败的主要表现,一是信息不对称,操作不透明,老百姓在揣摩、猜测中,通过“不种庄稼抢种楼”这样的方式,做着自己的拆迁暴富梦;二是在拆迁政策之外,还有数不清的潜规则横行,执行细节中存在太多的弹性空间,使“谁守规矩谁吃亏”现象大量存在,给社会造成了“违法竞赛”的客观效果。上述贵阳拆迁中,拆迁款与户头挂钩、合法面积和违章面积的各自补偿标准得以公开,政策的透明度是有了。但是依然出现奇葩现象,主要在于政策的粗放与执行中公共责任的缺失。

  从报道中我们不难发现,政策中最为关键的户头确认和住房面积确认,并没有时点概念?换句话说,哪年、哪月、哪一天之前的户头和住房面积才算合法有效?政策似乎并没有规定,或规定本身不合理,或规定了也没人较真。否则,就不会有“一户变N户”的随意分立,也不会有“非拆迁区分立出来的户头,可以转卖给拆迁区获利”这种事了。这么重要的一个框架性条件,竟没能在具体执行中体现出来,到底是政策制定者犯了糊涂,还是哪个环节被人故意忽略或误读?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应该追查,其他地区也应该引以为鉴。

  此外,“举村皆骗拆迁款”的另一大漏洞,是拆迁款的发放机关,把户头、面积的确认权交给村干部,而自己的审核工作则流于形式。换言之,只要村干部的确认关一过,骗取拆迁款基本就大功告成。假户头和买卖户头骗款的成功例子,给村干部和村民形成了快速洗脑效应,直至发展到举村皆骗。作为省会城市的近郊农村,远远称不上“山高皇帝远”,在派出所、乡镇驻村干部、村干部、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公示举报等众多可以相互印证的信息来源,核实村民某月某日前的户籍信息和住房面积,到底是真的很难?还是根本没想过下大功夫去做这样的事?就算这样做下来,虽然达不到尽善尽美的准确,但误差也不会很大,起码也不会发展到举村皆骗的严重程度。

  “举村皆骗拆迁款”的管理漏洞清晰可见,相关公职人员的渎职问题不应被忽视。而法律专家有关“村民行为已符合法律对诈骗罪要件”的观点,也为当地司法界提出了“法律责众”的挑战——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骗款,吃进者要不要吐出来?当地的司法作为不仅关系到骗与被骗这样的当事者,也关系到全国各地涉及此类事件者的行为导向。(马龙生)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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