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开食品店必须加入电子追溯平台
2014年07月15日 11:17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7月14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我市所有新设立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加入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8月1日起,全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从省内进货必须索取“电子一票通”,供货商不能提供的,不得进货;从省外进货必须索取纸质生产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法定质量检测报告及有效进货票据,并应将索取的票据保存2年以上。(记者 杜志超)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