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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禁商”打游客是哪门子逻辑?

2014年08月18日 11:01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16日中午,一对北京夫妻在乌镇景区旅游时,遭到保安莫名殴打。夫妻俩因为下雨,购买了景区内民宅商户的雨披,保安要求他们退还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其中男子的头部被保安打破,夫妻报警求助。(8月17日《京华时报》)

  游山玩水本来是放松心情的,岂料却遭景区保安的殴打,而且这顿“挨打”还是莫名其妙的,受害者的窝心可想而知。尽管当地公安部门解释称,景区保安是按照“禁商”规定要求游客退回已购商品,但“禁商”就可迁怒于购物游客吗?

  也许,乌镇旅游开发公司在景区规划之初就定下了“不允许当地百姓自由开店”的规矩,这有保护当地旅游资源,防止古镇被过度开发的决策善意,但从“游客就是上帝”、景区服务理应“人性化”等角度来考量,景区“禁商”也应充分考量游客游览途中可能产生的客观需求。比如劳累之余的饮水进食、防晒避雨的伞具雨披等等。所谓“禁商”,不能是为确保旅游开发者利益最大化的“禁”他人之“商”。

  退一步讲,即便是乌镇景区的“禁商”规定不无道理,但其对经商乱象的监管与处罚对象,也应是那些“不守规矩”的经营者,而不是出钱购物的消费者。可以说,乌镇景区保安无端殴打游客,不仅属蛮横无理的霸道行为,更是有违法治的不法行为。反思此事件,不能止于对受害者的经济赔偿和对肇事者的依法追责,更需经营者从管理思维和法治理念的更深层面,认真矫正认知和务实补齐服务短板。(公务员 张玉胜)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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