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坟点蜡烛引发森林大火 损失10余万获刑
中新网衢州8月18日电(见习记者 施佳秀 通讯员 李济洲)多年上坟祭祀点香烛,从没出过事,谁料最近一次上坟时,竟因大意未熄灭香烛离开引发森林大火,由于造成的损失巨大,浙江衢州男子郑某被公诉至法院。8月18日,记者从浙江常山法院获悉,该院已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3年12月23日13时左右,郑某与姐姐几人到山上祭拜扫墓。期间,郑某与以往一样用打火机点燃香烛,并插在已燃放的礼花盒上。几番祭拜之后,郑某等人离开了现场,并未注意到蜡烛上还冒着火苗。
当日14时许,未熄灭的火花引燃了坟边的杂草,火势迅速蔓延,山上冒起了浓烟。发现情况不对的郑某等人立即前往扑救,由于火势过大,引发了森林火灾。
经鉴定,此次火灾烧毁林地33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
同年12月26日,郑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失火事实,对自己的一时粗心后悔不已。
据了解,郑某小学文化,为当地的一名农民,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基于此考虑,部分受害村民表示放弃赔偿要求。
由于郑某自愿认罪,法院适用特殊程序审理该案。常山法院认为,郑某在山林使用火种期间,因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大面积林木被烧毁,行为已经构成失火罪。综合考虑郑某在火灾发生后赶赴现场扑救、有自首情节,法院一审作出该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