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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开2分钟男童溺亡游泳池 家属质疑无救生员

2014年08月26日 15:19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孩子当时就在泳池深水区下水,家属称事发时地面没有水深标识

  关注理由 近日,8岁的男童小辉(化名)跟随父母从漳州来到东山岛金銮湾海域休假游玩。

  8月22日下午3时许,一家人来到海湾公园的一游泳池内游泳时,悲剧发生了。父母仅2分钟没注意,小辉就溺亡在了泳池内。

  事发后,小辉家属来到泳池管理方——旗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物业”)讨要说法。家属称,孩子出事时,泳池边竟然没有一个救生员,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

  对此,旗滨物业回应称,小辉及其家属在泳池游泳时,不是泳池常规开放时间,所以没有救生员在场。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父母上岸仅两分钟 小孩下水溺亡

  和小辉一家一同休假的李先生说,当天下午2时许,一行人在熟人的带领下,经由旗滨领海国际小区,进入小区旁的海湾公园泳池。

  在泳池游到3时左右,小辉被父亲童先生叫上岸。随后,童先生跟朋友到岸上泡茶,小辉的母亲则到更衣室换衣服。童先生还提醒儿子:“小辉,你妈妈不在,不能下水。”小辉也答应了一声“好”。

  大约两分钟后,小辉的母亲换好衣服出来,却发现儿子不见了,赶忙问丈夫:“小辉呢?”这时,童先生发现,小辉在泳池的深水区里,脸朝下漂浮着。童先生赶紧将儿子救起。

  但是,一行人由于缺乏急救经验,只能在岸上急得团团转。这时候,一名正在游泳的女士前来,帮助小辉做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那时候,小辉还有脉搏。”李先生说,女士抢救了约10分钟后,小辉还是没恢复意识,120也迟迟没有赶到。情急之下,父母开车将小辉送往医院,但为时已晚。

  小辉家属质疑,事发时,泳池一个救生员都没有,如果发现小辉溺水,救生员第一时间给予专业救援的话,不至于发生这样的悲剧。

  律师:物业管理疏忽 须分担责任

  前天晚上7时15分许,记者来到事发的泳池。此时,泳池内还有不少市民在游泳,岸上有三个标线,标明泳池水深分为0.8米、1.2米、1.5米三个档次,小辉亲属王先生说,这些标线是事发后才画上去的。而当时,小辉就是在1.5米水深的地方溺水的。

  旗滨物业王经理说,这个泳池是今年5月份才对外开放的,虽然是由旗滨领海国际小区的开发商建的,但产权是海湾公园的。不过,王经理坦言,泳池日常管理由小区的旗滨物业维持。王经理告诉记者,水深标线之前就有,只是来的人多了,踩着踩着就变模糊了。事发后,物业重新画了清晰的标线。

  对于事发时没有救生员在场的质疑,王经理解释称,游泳池的开放时间是下午4点到晚上8点,救生员在下午3点半到位,这个在泳池旁边的告示上已经写得很清楚了。王经理称,接到出事的消息后,物业已经通知就近的一名救生员赶到现场救援。

  昨天,记者再次联系家属和物业,双方均表示,善后事宜等明天律师过来再谈。

  对于此事,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文都律师说,虽然事发时不在泳池开放时间内,但是管理方也没有对游泳者做出阻止,这也是管理疏忽的一种表现。“这个问题最后只是责任分担问题,不过物业到底要分担多大的责任,要由法官做出具体裁决,现在还不好说。”(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加良 白志强 文/图)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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