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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轿车遇涵洞被暴雨积水淹没 一家七口全部溺亡

2014年08月26日 15:2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22日,一辆小车行经白云区棠乐路涵洞时被暴雨积水淹没,车上包括一名孕妇在内的一家七口全部溺亡。事件引起社会震惊。昨日,市水务局召开由市建委、市交委、广铁集团、各区水务部门和专属道路管理单位参加的加强全市涵隧管理工作会议,表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涵隧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要求对于存在排水隐患涵隧的整治“一个都不放过”,全市所有涵隧要在1个月内完善防护设施,并公示责任单位和投诉电话。

  去年6月3日晚,湖南籍女子王岳清不慎掉入科韵路一桥下涵洞的暗渠里身亡,不到两年时间,一家七口又在暴雨当中葬身于白云区棠乐路积水涵洞。在一幕幕血的教训面前,不少市民感慨:类似“吃人”涵洞究竟在广州还有多少?

  记者昨日从市水务部门方面了解到,从8月23日、24日两天起,广州市排水管理中心组织了对市中心城区铁路、公路和市政共204座涵洞、隧道进行了安全隐患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城市道路管理水平较好,均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抢险预案,并配有专职管理人员和养护人员,遇到积水能开展应急抢险。然而,专属道路(铁路)所属桥涵隧道管理问题仍然较多,其中,城中村地带的涵隧普遍存在排水设施能力不足的问题。部分涵隧安全标识缺失、排水设施不完善、值班制度不健全。

  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也就本次整改立下了“军令状”。市水务部门将指导各区排水主管部门、专属道路管理单位继续完善桥涵车辆和行人的安全警示,要求每个桥涵都必须在桥涵入口处设有明显的水位标尺、涉水线以及设置“积水危险,禁止通行”的警示牌,标尺、涉水线和警示牌,须用荧光材料,确保夜晚发挥作用。并且,要在每个桥涵标示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责任人和投诉电话。另外,督促涵隧管理单位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每次暴雨时,须有专人到现场,当水深超过27厘米(积水深度超过涉水线)应设置栏杆,禁止行人车辆通行。以上措施要求一个月内完成。(记者何伟杰,通讯员卢绍琨、肖嘉琳)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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