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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毒胶囊案:监管部门是否尽职尽责?

2014年09月04日 14:52 来源:西安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宁海县检察院通报了一起非法生产“毒胶囊”案件,潘某等11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宁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今年2月至7月短短5个月内,潘某等11人非法生产有毒空心胶囊约9000万粒。这些胶囊中重金属铬均超标,最高的超过正常标准的65倍。(9月3日《钱江晚报》)

  潘某因为公司经营问题发不出工资,用设备抵扣工钱,本是个受害者。受害者成了施害者,不幸之人变成了违法犯罪分子,如此被利欲熏心的潘某,必将会为其行为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但惩罚的同时,我们显然还需要追问两个问题:一是潘某生产铬超标的毒胶囊9000多万粒,且从2014年2月就已经开始生产,其办理相关手续了吗?如果没有,明显就是黑作坊,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中,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何以就没有发现潘某的违法生产行为?要不是群众举报,潘某还会生产多久?

  二是潘某生产的毒胶囊都去了哪里?9000多万粒毒胶囊并不是一个小数,据办案民警的调查和潘某的供述,这些毒胶囊都流入了市场,具体卖给了王某甲、官某、章某和王某乙等四人,但目前这四名买主均在逃没有归案。那么这9000万粒毒胶囊具体都去哪儿了,有没有流入正规的药品生产企业,有没有被制成药品上市销售,如果有的话,又是哪些药品“中枪”了?该如何将这9000万粒毒胶囊一颗不剩的回收回来?

  食品安全大于天,但总是有一些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罔顾天地正义,无视法律威严。对这样的违法犯罪分子,我们必须依法给予最严厉的打击。但比打击更重要的是,要坚决杜绝和避免无辜消费者成为毒食品受害者,并且要尽力做好预防工作,将相关违法行为截杀在萌芽状态。

  具体到潘某生产毒胶囊一案中,我们不仅需要反思,铬是毒性很强的重金属,潘某从采购原料到生产,从销售到获取利益,是如何一步步走下来并得逞的,相关监管部门又是否尽职尽责?不仅需要追问,9000万粒毒胶囊都去了哪里?更需要反省:该如何杜绝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刘鹏/文 陶小莫/图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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