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杭州萧山“1.1”放火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2014年09月04日 17: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杭州9月4日电(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钟法)因泄私愤于2013年1月1日在厂房仓库放火,而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和多名消防官兵伤亡的杭州萧山“1.1”放火案罪犯李丽娟,经一、二审及最高院的死刑复核程序后,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9月4日上午,杭州中院对罪犯李丽娟进行终审宣判后,将其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经最高法院复核确认,被告人李丽娟于案发前系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成公司)二号厂房二层包装仓库(以下简称包装仓库)员工。2012年12月,李丽娟因工作岗位被调整等原因对仓库班长等人产生怨恨,遂决定放火报复。为此,李丽娟购买了打火机以备作案。

  2013年1月1日2时许,为防止被认出,李丽娟穿着男式棉衣、头戴线帽进行伪装,骑乘事先准备的旧电动车,从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运西村15组29户的家中出发,沿三益线来到位于瓜沥镇瓜港东路的友成公司。为躲避公司大门监控,李丽娟从公司西南侧翻墙进入后来到公司二号厂房,沿楼梯进入二层包装仓库内,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引燃包装仓库东侧堆放的纸箱,确认点燃后迅速逃离现场,并骑电动车绕行友成公司一圈后返回家中。

  火灾发生后,紧邻包装仓库的组立车间员工首先发现并立即报警,当时仍在公司上班的190余名员工被及时疏散。因二号厂房存放大量纸箱、钙塑箱、泡沫等易燃物品,火势迅速蔓延,致友成公司二号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生产产品等财物全部被焚毁,直接经济损失共计6000余万元。同时,在火灾扑救过程中,消防官兵尹进良(殁年27岁)、陈伟(殁年21岁)、尹智慧(殁年19岁)牺牲,消防战士王亚飞受轻伤,消防队员黄海军、王磊受轻微伤。(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