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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设见义勇为专项基金 每年高达1200万元

2014年09月05日 10:2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珠海市公安局获悉,本月起开始实施《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下简称“条例”),政府每年提供1200万元见义勇为专项基金,见义勇为不当造成他人损失确要赔偿的将由专项基金包赔,同时大幅提高见义勇为抚恤金和奖励标准。

  新修订的“条例”大幅提高了见义勇为抚恤金和奖金,其中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属,颁发100万元抚恤奖金;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发放40万~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抚恤奖金。除发抚恤奖金,对见义勇为行为从过去最高奖励1万元,大幅增加至最高奖励10万元。另外,为增强见义勇为人员荣誉感,对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章,根据颁发奖章等级的不同,其规定的奖励金额也有所区分,最高可获得奖金20万元。

  与旧条例相比,新条例提高了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标准,如见义勇为人员牺牲,给予家属的抚恤金将从旧条例规定的25万元增加至100万元。“表现特别突出(牺牲)的见义勇为者最高奖励可达到130万元,这包括抚恤奖金100万元、见义勇为奖金10万元以及荣誉称号奖金最高20万元等几部分。”

  目前,珠海已专门设立见义勇为专项基金,规定每年市、区两级财政将合计拨款1200万元;同时吸纳社会资金,用于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这项费用将纳入每年的两级财政预算,形成常态化的管理和运作。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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