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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买冰箱用5天出故障 商家称开发票过7天拒换

2014年09月09日 11:39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福清市市民张先生近日向该市工商局投诉称,家里的新电冰箱出现故障,找到商家要求换货,商家却以7天包退换的时限已过,拒绝了他的要求。“明明电冰箱使用才5天,怎么能以购买时间算呢?”张先生十分气愤。

  今年5月1日,不少电器商家都在举办促销活动。张先生在江阴融江电器商店选购了一台价值4680元的三星电冰箱,付款并开具发票。随后,张先生与商家商量,待其房子装修好了再通知商家送货。8月22日,商家将电冰箱如约送到张先生家。然而,使用才5天,张先生就发现新电冰箱出现异常响声,且“软冻”功能失效。为此,张先生找到商家要求换货,而商家以超过包退换的时限为由予以拒绝。

  工商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了张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工商人员告知商家,商家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予以退换货,且时限应当为实际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不能以发票开具时间计算。经调解,商家为张先生更换了一台电冰箱。 (陈文 余娇 付严)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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