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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协常委质疑公积金劫贫济富 提交改革提案

2014年09月10日 15:19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市政协常委曹志伟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提案答复“掐架”

  政协委员收到提案答复后,再次就提案内容与答复单位进行“反馈”。这样的事,在过去不常见。

  今年市两会上,市政协常委曹志伟就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提交了一份提案。近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案进行了答复。昨天,曹志伟对答复进行了反馈:“《答复》中并无提出解决公积金管理制度所存在问题的实质性具体措施,对于提案人所提建议也无明确落实的改革措施和时间,故提案人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

  焦点1

  公积金能否打破“强制性”?

  针对曹志伟委员提交的《关于改革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提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表示,国务院于1999年4月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2002年3月作了修订,这是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开展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住建部、财政部及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三部委)多年来也有针对性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强制性是《条例》及三部委的规范性文件确立的,并非广州市自行出台的地方政策,单位和职工是不能想缴就缴,不想缴就不缴的。正是因为广州市现在还有很多企业单位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强制性认识不足,未按规定为其所属的在职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才导致近几年涉住房公积金的信访案件和诉讼案件数量在所有市属行政执法部门中高居首位,也远远高于国内其他城市。

  曹志伟认为,正是由于公积金制度本身的合理性是值得考量的,那么以现有公积金政策来论证其缴存强制性也是站不住脚的。

  为缓解公积金资金紧张,公积金管理中心除了限额放贷之外,还将实行缴存追缴,以实现资金的净流入。根据相关部门初步摸查的数据,预计全市有接近280万职工未曾按规定缴存公积金,主要集中在中小型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事实上,这部分未缴存公积金的员工大多属于低收入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及短期务工人员,在“购房需先付齐首付才可提取”的政策条件下,他们强制缴存的公积金事实上是用以补贴性贷款给了能支付首付的中产家庭。督缴公积金,无疑会使得他们本就拮据的生活更加贫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积金就成为了“劫贫济富”的工具,远远背离了其设立初衷。

  所以公积金制度改革就要尝试打破“强制性”,让市民自由选择是否缴纳公积金。谁缴纳,谁受益,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或若无需购房的,将住房公积金改为免税的住房工资或租房补贴,为保障职工住房作贡献,这样就能最大程度地实现相对公平。

  焦点2

  缴存比例差距大,能否统一标准?

  曹志伟指出,《答复》中表示,根据公积金相关管理条例,公积金的缴存是强制性的,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都有具体的规定,不是想不缴就不缴;至于各企业、单位要缴什么比例,则是自由选择。

  所以,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议在后续的规定上,统一缴存比例。对此,曹志伟表示十分赞同,至少广州这一个城市就应统一一个缴存比例,保证公平性,希望今年内有一个结果;至于这个缴存比例的确定,应均衡考虑不同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让更多的企业与个人参与讨论。

  2011年至2013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的年提取额分别达到238.66亿元、263.17亿元、353.85亿元,分别占当年缴存额的69.66%、65.43%和76.75%,与全国规模相当的城市相比较,提取的比例是相当高的。至2014年6月底,公积金贷款余额已达到800多亿元,贷款率为81%。曹志伟认为,这比例是值得坚持和提升的,因为缴存人的钱就应该由缴存人按需支配、让更多的人充分利用起来,住房公积金首先是保证缴存人提取本金购房、住房和供楼,然后才是贷款。

  焦点3

  能否允许公积金交首付?

  《答复》中表示,由于签订购房合同、支付定金,并不等于交易确认,难以确保转款专用,所以提取公积金用以支付首付的政策实施难度较大。

  曹志伟说,事实上,正是因为现有贷款条件以及“购房需先付齐首付才可提取”的条件的存在,一方面导致了不少“有钱人”(包括外地户籍购房者)钻空子去获取贷款,占用公共资源;另一方面中低阶层因为无法支付首付而得不到公积金的支援。所以应允许提取公积金交首期房款,经缴存人书面申请,公积金中心可采取电子划扣的方式直接支付,而无需经缴存人之手,何况所有房款都是支付到市国土局房管局监控的账户,开发商都不能随意挪用,个人购房者更不可能挪用。

  广州公积金上半年房贷发放同比下降22.85%

  羊城晚报讯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2014年上半年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数据显示,2014年1至6月,中心共向2.49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了122.16亿元公积金个人房贷,同比下降22.85%,支持购房面积217.9万平方米。

  缴存方面,今年1至6月,净增缴存单位0.36万个,同比增长9.71%;净增缴存职工13.86万人,同比增长16.8%;新增缴存额255.17亿元,同比增长24.16%;缴存余额70.86亿元;提取方面,共有59.02万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184.30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3.06%、9.66%,提取率为72.23%。

  由以上数据可看出,广州的公积金提取比率还是比较高的,如果单按当年的缴存、提取和放贷情况,贷款的缺口逾50亿元,需要用以往的缴存余额来填补。

  此外,今年上半年公积金中心实现增值收益14.63亿元,较上年提高150.94%。截至2014年6月底,历年累计实现增值收益85.83亿元,已上交市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43亿元。(刘薇)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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