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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老人院将设失独老人专区

2014年09月18日 09:2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根据市人口计生局的统计,截至2013年末,广州户籍失独人员有2299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独老人1369人(男性720人,女性649人)。市民政局表示,失独老人曾经为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作出了贡献,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失独老人将在广州市老人院有“爱心家园”专区了。昨日,市民政局答复了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的《用社会抚养费建失独养老院》的提案,答复透露,将先在市养老院设置50个床位的失独老人专区,失独老人通过优先轮候通道入住失独老人专区。

  现状:扶助金标准今年提高50%

  8月4日,市人口计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发文,从2014年1月开始,将男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子女死亡)、270元(子女残疾)提高至450元(子女死亡)、400元(子女残疾)。预计今年财政投入资金990多万元,将有近1900名达到年龄的失独扶助对象得到扶助。

  下一步,广州将修订《广州市特困人员分类救济的通知》,完善我市分类救济政策,对困难群体中的单亲困难家庭、计划生育扶助家庭给予分类救济,每月按低保标准的20%给予生活补助金。

  目前暂未发现失独老人无法入住

  市民政局在提案答复中表示,半年来,共有13名失独老人参加轮候,其中4人已入住,4人正在轮候,5人在评估阶段因暂时不想入住而退出轮候。民办养老机构也向失独老人同等开放。提案中提到的担保问题,实际上是监护人问题,养老机构在入住老人发生疾病、意外和处理后事等重大情况时需要及时联系其监护人。目前,我市暂未发现“三无”、失独等老人由于无人监护而无法入住养老机构的情况。

  失独老人专区名为“爱心家园”

  据统计,目前我市已入住民办养老机构失独老人仅有21人,已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仅有5人。从2013年起,广州积极推进“1+5”、“1+6”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增加约1万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因此,在一定时期内我市养老机构完全可以满足失独老人的入住需求。

  市民政局承诺将在评估失独老人需求和征询失独老人意愿的基础上,首先在广州市老人院正在建设中的慈心大楼(预计2014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5楼设置失独老人专区,拟命名为“爱心家园”,约50张床位,将针对失独老人的身心特点进行人性化设计。比如,将在硬件上设置相应的功能室,在服务上增加社会工作、心理辅导等专门人才和志愿者的配置和投入,专门服务于有需求的失独老人,并根据需求逐步在各公办养老机构开辟专区。失独老人按照《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试行办法》的规定,通过优先轮候通道入住失独老人专区。失独老人需要痴呆护理和临终关怀等特殊护理服务的,相应转至功能专区接受专业化服务。下一步,民政局将根据失独老人对失独养老院需求的增长情况,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建设失独养老院的可行性研究。

  韩志鹏对此点赞

  昨日,韩志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市民政局的提案答复比较满意,尤其对失独老人专区建设的具体情况落实的做法给予点赞。

  “这次答复很详尽,明确用一层楼来建,约50张床位,并明确提出年底就能建成,办事效率值得称赞。”

  韩志鹏称,广州先行先试开辟失独老人专区表明了对该群体的重视,是一个有益尝试,而未来他也将继续关注失独老人群体,“现在还只是一个开始,不能就说有个专区,就万事大吉。”

  社会抚养费难以单独资助失独老人

  对于提案中提出的使用社会抚养费帮助失独老人的问题,提案答复表示,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作为各区(县级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一部分,统筹用于本地区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支出。换句话说,社会抚养费难以单独剥离出来用于失独老人。

  韩志鹏表示,仍然会继续关注社会抚养费的去向。

  将提高失独家庭收养分值

  对于提案中提到的其他建议,市民政局表示,关于探讨完善收养政策问题。市民政局针对拟收养的家庭建立了一套评估体系,按照“儿童利益优先”原则,重点考察其收养目的以及是否具备收养条件,其中已对无子女的拟收养人提高了分值。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考虑提高失独家庭收养的分值,为失独家庭收养子女、重建完整家庭创造条件。关于研究以房养老政策问题。今年6月,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在广州等4个城市开展试点。待保险公司取得试点资格后,广州符合条件的失独老人可自主选择以房养老。 (记者王鹤)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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