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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1岁少年智救落水女童 申请见义勇为遇尴尬

2014年09月25日 10:01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核心提示

  在丰城市荣塘镇阳泗村村前聂家祠堂旁,11岁的男孩聂锦阳见义勇为的事至今被大家津津乐道。

  8月4日中午,不太会游泳的聂锦阳凭借平时在学校里学到的急救安全知识,借助木棍确定了水深的情况下,下水将一名落水女童救上岸,并为昏迷的女童做人工呼吸和按压。目前,该名落水女童身体已无大碍。

  据了解,聂锦阳是留守儿童,事情发生后,当地有村民建议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

  然而,这一想法却遭到当地镇政府的反对,这又是为什么呢?

贝贝妈妈感谢聂锦阳及时救助

  女童落水 他“测水”救人

  9月17日,新法制报记者在丰城市荣塘镇北湖小学见到了聂锦阳,11岁的他个头并不高,看上去还有些瘦弱,很难想象这样一位少年竟然急中生智从坡度很陡的水塘里救出一名2岁落水女童。

  在记者的追问下,聂锦阳向记者还原了当天发生的一切。

  8月4日,写完作业的聂锦阳和妹妹在村前的祠堂边玩耍,正在两人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忽然就听到不远处水塘里传来一阵阵‘扑通’击水声,妹妹对我说‘水塘有大鱼跳起来了’,我感觉不对劲就急忙跑了过去。”

  眼前的情景吓坏了聂锦阳。“水塘中有两只小手一会儿伸出水面慌乱地拍打,一会儿又被没入水中……”一会儿,聂锦阳才缓过神来,“不好,水塘里面是一个小孩,正在奋力挣扎。”可当时周边并没有大人。

  “救人啊!有人落水啦!”当时正值中午,村里的大人们都在午休,聂锦阳的呼喊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而一旁的妹妹更是被眼前的场景吓得一动不动。

  聂锦阳立刻意识到不能再等了,他想到老师每周在安全教育课上讲的一些小技巧,脑海中更是灵光一闪,他想到了手头刚好有一个工具——爷爷自制的拐杖。

  “当时我刚好拿着爷爷的拐杖在和妹妹玩,因此我就想用拐杖去救这个小女孩。我抓住拐杖的一端将另一端伸到水里面,可是那个小女孩太小了,胡乱地拍打水面更使得她越来越远离岸边,此时的拐杖已经显得太短不起作用。”聂锦阳告诉记者,当时也急坏了他和妹妹,他赶紧让妹妹去叫大人过来,自己则灵机一动,将爷爷的拐杖插入水中测了一下水的深度,再与自己的身高比对后,发现水塘并不深,水位刚好才到他腰部的位置。

  模仿电视镜头 救醒昏迷女童

  要不要下水救人呢?聂锦阳在确定下水没有问题之后,聂锦阳便跳入水塘,向落水女童趟去。

  聂锦阳说:“开始是有点害怕的,但确定了水位并不深,不会危及我生命时也就不怕了。”

  当聂锦阳走近隐约看见两只小手的位置后,塘水已经漫过了胸部,而小女孩已几乎快没入水中。

  聂锦阳赶紧上前,一把抓住小女孩的手往岸边走,很快小女孩便被他拉出水面并抱上了岸。

  “我将这个小女孩拖上来时,她的肚子已经胀得很大了,嘴里不停地流着水。”虽然小女孩已经上了岸,但仍处于昏迷状态,学校老师安全教育课所讲和电视中那些抢救落水者的一幕出现在聂锦阳的脑海中。

  等不及大人到达,聂锦阳迅速蹲下,给她做人工呼吸,还用手使劲儿掐人中穴位,两只手徐徐按压小女孩的腹部和胸部。不一会,小女孩吐出了不少水。

  就在此时,村里的刘老太赶到了水塘边,发现被救的竟是自己的外孙女。

  9月18日下午,新法制报记者找到了被救小女孩的外婆刘老太,她告诉记者,她外孙女小名叫贝贝,今年才2岁多,家住荣塘镇店里村委湖边小组。那一天自己的女儿带着外孙女来家里过中秋节,中午自己正在和几个朋友一起打麻将,没想到外孙女竟一个人跑到水塘边玩耍。

  “幸好小锦阳将她救起,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刘老太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有点后怕,“当我赶到时,只见外孙女一动不动,小锦阳不停地按压外孙女的腹部,外孙女中午吃的菜都伴随着水一起吐了出来。我什么也不懂,心里都为此捏了把冷汗,看到贝贝慢慢地醒过来,这才松了口气。”

  刘老太告诉记者,当天晚上女儿得知贝贝落水获救后,特地给小锦阳家送去10个鸡蛋和一箱饮料表示感谢。

  学校欲申请见义勇为

  9月18日傍晚,记者在村口的聂家祠堂见到了聂锦阳的爷爷聂老先生,提及孙子救人一事,老人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村里人告诉记者,聂老先生以前因中风落下了残疾,因此生活非常不容易。村里考虑到他们一家的特殊情况,便让聂老先生在村口的祠堂里开了一家小卖部来养家糊口。

  据聂老先生介绍,当被救小女孩的家长找到自己时,自己也感到很惊讶。原来,聂锦阳回家后,并没给家里人说这事,自顾自地玩耍去了。说到这里老人脸上多了些自豪。

  至于回家后未将救人一事告诉家人,小小年纪的聂锦阳说:“力所能及的救人只是一件小事,自己也没有放在心上。”

  不过,当记者问及平时的小锦阳如何时,老人皱了皱眉头沉默了一会。

  “其实平时他是一个非常老实内向的小孩,都没有想到他会如此机智的救人。”聂老先生告诉记者,小锦阳和当地很多孩子一样都是留守儿童,在他很小的时候爸妈就去了广东中山打工,因此聂锦阳从小就一直跟着自己生活。儿子和儿媳在外打工已有两年多没有回家了,而小锦阳和大多数留守儿童一样,变得内向,不愿意多说话。为此,聂老先生才特地将小锦阳送到了离家数十公里的一所专门接收留守儿童的寄宿式民办学校——北湖小学。

  随后,记者在北湖小学的一间简陋的办公室见到了该校负责人黄校长。对于小锦阳智勇救人这一事迹,黄校长称学校也为聂锦阳的行为感到吃惊,没想到平时很老实的他竟然能急中生智,不少老师都对聂锦阳的见义智为的行为称赞不已。说着,黄校长拿出了一份《关于对留守儿童聂锦阳智救落水女童 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奖励表彰的申请报告》,当中写道:“聂锦阳智救落水女童的行为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尽管学校不提倡无民事能力的少年做这种见义勇为的好事,但既然聂锦阳机智果断做了这种见义勇为的好事,而且本身又没有受到伤害,我们就更有理由对少年的这种见义勇为的英雄行为进行褒奖并进行表彰。故此,特请示领导批准对留守儿童聂锦阳智救落水女童,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奖励和表彰的。”记者注意到,这份申请报告的落款时间是2014年9月13日,但实际上这份申请报告并没有交到有关部门。

  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应否表彰引发思考

  这份已经写好了多日的见义勇为申请报告,为何迟迟不上交申请呢?

  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黄校长告诉记者,学校在求证了聂锦阳同学智勇救人的行为后,首先将这一见义勇为的行为向当地镇政府进行了汇报,希望通过镇政府能够为聂锦阳积极争取见义勇为的表彰,但荣塘镇政府并不太同意。

  “毕竟聂锦阳是未成年人,实际上我们是不提倡无民事能力的少年做这种见义勇为的事情。因为小孩子的模仿能力比较强,加上我们这边水塘比较多,夏天有人落入水中是常事,镇政府担心一旦聂锦阳因为救人受到表彰,会有更多的孩子效仿,如此一来后果就不堪设想。”黄校长坦言,镇政府的担忧也是学校的担忧。

  对此,记者联系了荣塘镇政府,一名徐姓宣传委员回应称:“镇政府并不是不认同聂锦阳的见义勇为行为,而是不愿意外界对此进行过多的宣传。之所以不赞成学校为聂锦阳申请见义勇为表彰,看似无情实有情,因为一旦大力表彰类似见义勇为小英雄,则会传递一种错误信号而引起效仿,这实际是对未成年人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教育界人士认为,今年8月份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中已经将“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内容删除,也就是并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因为见义勇为是有价值判断的,什么是“义”,要怎么“为”,孩子们心智还不成熟,还很难做出判断。虽然这几年未成年人“见义智为”被广泛提出,但实际上仍未有切实可行的“见义智为”方案解决这个思想政治教育上的难题——未成年人如何保障生命又能见义而为,因此荣塘镇政府的担忧也不无道理。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赖亦明教授分析认为,按照《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的规定,只要是法定职责、义务之外存在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就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没有其他指标限制。“法律未禁止就是允许的”,只要将弘扬美德与保护未成年人之间保持平衡,鼓励未成年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见义勇为何尝不可?虽然从政府或社会层面不宜提倡,以免引起盲目效仿的误导,但事实既然已发生,应考虑认定并加以引导更为合适,否则违反了见义勇为的初衷。

  9月24日,新法制报记者电话联系了丰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任勇平,他回应称,申报见义勇为确实没有年龄限制,但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涉及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还是会特别慎重的。目前还没有接到关于聂锦阳同学救人申请见义勇为的有关材料,如果接到,他们会按程序再上报宜春市综治办进行认定。 ◎文/图 聂焱如 新法制报记者康春华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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