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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官赖”缘于新官不理旧账

2014年10月13日 15:20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19年前,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判决,判陕西省泾阳县蒋路乡政府(撤乡并镇后归安吴镇)支付给村民张积阳企业转让费约150万元。19年中,政府仅还款约20万元,而乡(镇)总共更换了9任领导,现任镇领导甚至不知道有这笔债务。法院曾带人到乡政府强制执行。乡领导对执行法官说:“你们今天强制执行,我们就放假,这个工作没法干了。”法院最后没有强制执行。(10月7日《华商报》)

  欠账还钱是自古的规矩。19年时间过去了,乡政府变成了镇政府,政府换了9任领导,新账早已拖成了旧账,而这个镇政府也成了“官赖”。

  审计署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也有调查显示,在我国662个城市、两万多个建制镇中,约有五分之一的城镇建设存在诸如“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高尔夫球场”、“万亩基地”和“百里长廊”等政绩工程,其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负债。由过度负债支撑起来的政绩工程,为某些官员带来政绩资本,提供了权力寻租空间。而某些官员政绩到手,职务升迁,拍屁股走人,把后遗症留给下任领导,最后形成了政府负债越积越多、积重难返的债滚债怪圈。这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形象,而且影响了地方发展和社会稳定。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地方政府对其债务负有偿还责任。”

  针对政府欠账不还的问题,当务之急就是执行法院判决,及时偿还欠款本息,这是政府的底线。从长远情况看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把地方政府融资举债纳入法制轨道,很有必要。要对地方政府举债比例、数额进行科学界定,提高法律制度执行力,防止地方过度负债,旧债未还又添新债。相关部门要完善欠账还钱的监督约束机制,让官员树立诚信是政绩、理旧账也是政绩的执政理念,避免政府欠债不还伤害民心。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要前移监管关口,给地方政府盲目举债套上法律“紧箍咒”,让官员不敢随意负债铺摊子、上马形象项目,从而守住政府欠债还钱的底线,修复政府公信力,为民生利益增量。胡艺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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