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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莫让不勤政者成为公车改革的受益人

2014年10月13日 15:26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具体提出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改革意见,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公众诟病已久的公车改革大幕正式拉开,社会各方反应热烈,对落实工作充满期待,同时也担心出现平均主义现象,使交通补贴成了变相的福利,不能用之于公务,而让不勤政者反而成为改革的受益人。

  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消除车轮上的腐败行为,是多年来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不说公务用车的巨大开支给财政造成的巨额负担,就说公车的实际使用,据有关方面估算,真正用于公务活动的不足三分之一,大部分时间都是领导和司机在跑私事、干私活,所以,中央着手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大好事,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大实事。但好事要办好,实事要取得实效,就得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具体实施办法设计中用心思,莫把好事、实事办成“夹生饭”。

  客观地说,现在许多单位都有在册不在岗的人,尤其是县、乡两级单位这种人数量更多,这些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是一群不上班不工作的人,但却领着工资,享受着各种津贴补贴,而一旦把交通补贴变成了全员福利,他们就成了改革的直接受益人,这样一来,因公车改革而设立的交通补贴就失去了其本来的意义,直接影响公车改革工作,降低改革的公信力,甚至让公车改革失去民众支持。

  希望有关部门在制定公车改革实施办法时,要加强调查研究,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从制度上设防,真正发挥交通补贴补助公务活动的作用。王朝鲜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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