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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学生交通文明意识 广西交警将课堂搬进校园

2014年11月05日 12:48 来源:广西日报 参与互动(0)

  中小学生是道路交通安全中的弱势群体。因此,提高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的交通文明意识,成为交警部门的工作重点。

  10月26日,由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开展的全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已落下帷幕,但是教育活动却永不落幕。交警将教育课堂搬进了校园,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伤害。

  “多少周岁以下儿童不能骑自行车?”“12岁!”在崇左市龙州县新华中心小学的课堂上,民警和老师出题提问,学生们纷纷举手抢答,现场气氛热烈。

  这是全区各地举办“交通安全新课堂”的一个生动剪影。据了解,从今年4月份开始,各地交警部门以举办讲座、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开展交通安全体验活动等形式,给广大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

  南宁市80%以上的中小学校学生参与了竞赛。其中,农村地区学生参赛人数也超过了80%;柳州市在全市千余所中小学校组织了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约有43万中小学生受到交安教育,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贵港市通过多种形式深入600多所中小学校进行交安知识教育,共回收答题卡共1万多张;梧州市通过主题班会、知识讲座等形式,在全市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课60多次,发放交通安全常识传单、知识小卡片15万余份……

  “交通安全新课堂”的举办,让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到了交通安全知识,掌握了报警方式、道路通行规则、车辆载人规定、路上安全避让车辆、紧急情况下安全避险等知识,给他们带来趣味盎然的“第二课堂”。

  在活动开展中,民警发现农村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宣传活动方式比较单一,缺乏多样化的活动形式,难以引发学生们的兴趣。各地交警部门集思广益,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加大对辖区内中小学校的宣传效果,积极组织民警深入乡村校园开展活动,并且注意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利用交通安全体验基地、驾驶模拟场景、交通安全情景教育等,寓教于乐,让学生能亲身体验,参与互动,调动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交警部门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组织民警继续深入校园,采用生动活泼、新颖有趣的互动方式,宣讲交通安全知识,让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把交通安全知识植入心中,形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记者 蒋予昕 本报通讯员 宁玲日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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