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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申请公开收费依据 合肥物价局:信息已公开

2014年11月06日 13:47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车主申请公开收费依据合肥物价局:信息已公开
有些车主会“悄悄”把车开走,因此收费员每天都在长跑中工作着。 斗牛 摄

  11月3日,北京、上海、天津、四川、广东等14个省市的31名车主,分别向31个省会城市(含直辖市),寄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询问这些城市的公共停车位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钱款去向等8个问题。如一颗石子投入平湖,在网络上和生活中都激起了阵阵涟漪。

  新闻事件

  31名车主联合申请 公开8个问题

  今年10月24日,律师王秋实向哈尔滨市政府寄出一封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哈尔滨市政府对有关公共停车位收费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信息公开。

  11月3日,来自山东、河南、湖南等地的31名私家车主委托北京律师张伟(化名)向全国31个省会城市(含直辖市)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询问这些城市公共停车位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钱款去向等8个问题。

  这31份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的8个问题包括:所有地上公共停车位位置、收费标准,制定该收费标准的依据;所有地上公共停车位收费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公共土地资源划为收费停车位进行收费的依据;所有收费单位是否通过招标选择,招标时间、地点、全部投标单位、定标依据、招标条件、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条件;招标公告的刊发时间、媒体,及公告内容全文;全部收费单位的利润率、利润分成比例;自收费以来收取停车费每年获得的价款数额,自收费以来各收费公司每年获得的价款数额;批准利用公共土地资源进行收费停车的文件的全文。

  据了解,这31名申请信息公开的车主中,有10多名是律师,还有企业家和工薪阶层。

  这些车主认为,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对于临时性停车,在已经收取过包含养护费的燃油税后,再行私设行政收费,是重复收费。

  此消息一经媒体报道,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声。

  合肥物价

  未收到申请表 收费信息已公开

  市物价局相关人士昨日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尚未收到这31名车主的申请表。

  不过物价部门表示,去年合肥市调整机动车停车费时,曾于2月先期公布了新的《合肥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市物价局详细回答了为何调,收的钱流向哪等此次车主在申请表中关心的问题(见本报2013年2月28日本土6版)。

  之后在去年7月底,市物价局正式公布的《合肥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最终方案,是在前期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去年8月1日起正式实行(见本报2013年7月25日2版)。

  依据新标准,在道路临时泊位停车15分钟以内免费,计费时段以半小时计算。A级区域小型车首半小时收3元,之后每半小时收2元;B级区域为首半小时(含首半小时)收3元,以后每半小时收1元。此外,A级区域的收费时段由原来的8:00-21:30调整为7:30-21:30,B级泊位的收费时段为每天7:30-19:00;B级区域由原来周一至周五计时收费,双休日、节假日计次收费统一调整为计时收费。

  新标准同时调整了部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区域,其中A级区域23条路段516个泊位,主要位于长江中路四牌楼商圈周边;B级区域60条路段2604个泊位,则分布于老城区中心,及金寨路、芜湖路等车流、人流集聚区。

  专家看法

  体现了法治中国的 公民意识

  对这31名车主的联合维权行为,省内各领域专家也有着不同的看法。

  安徽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告诉记者,昨天他在搭出租车时,的哥还聊起这31名车主,并表达了看法。王开玉对31名车主的这一行为表示赞成,“法治中国就是一切都要在法治范围内进行,公民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用法律而不是其他非理性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愿望这些车主的申请公开停车费正体现了这点。他们争取了自己的利益,同时贯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法治中国正是由这样一个个行为组成,他们这一行为正是法治中国中公民意识的体现。”王开玉认为,政府要尊重这种表达,并按法律程序给予答复。

  安徽事茂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明红则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出台,必将引起全体公民的一次法治思想的提升,这也是《决定》出台的根本目的之一。《决定》第五条提道:“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这31名公民的有关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等事项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是完全契合《决定》所提倡的“厉行法治的积极性”的精神的,对政府或对社会,都是大有裨益的。

  同时,王明红律师还认为:法为公器,公民不但要学法、懂法,更要会合理合法地利用法,这样才能构建一种完整的科学的法治思想,否则会形成一场“秀”或者浪费社会和政府的资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诠释——“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而三十一位车主的绝大部分申请事项,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项目,所以,这里面就存在一个合理使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问题。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法治的思想也不可能一朝一夕就可形成,只有经过痛苦的教训和经年的历史沉淀、发展,才会形成真正的法治社会、法治思想。”王明红评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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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物价局回应市民疑问

  针对此次调价,不少市民有疑问,为何现在调整停车费?调价为何不开听证会?收的费用在哪了?……市物价局去年曾对此一一作出回应。

  问:为何调?

  答:数据显示,2013年2月8日,合肥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00万辆大关,其中私家车近60万辆。同时,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也突破了100万大关,大约每7个合肥人中就有一个有驾照。机动车保有量飞速增长,停车的需求也呈倍数级增长,尤其在老城区,停车矛盾尤为突出。

  “为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加速静态车辆的周转,通过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市区路内车辆临时有序停放。”市物价局人士介绍说,合肥市拟调整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最高指导价标准和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

  问:为何不听证?

  答: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公布的《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目录》的规定,临时停车收费不属于听证目录内的项目。

  问:收的钱流向哪?

  答:所有停车收费,全部上缴财政,而收费企业日常开支,再由财政返还。财政返还后剩下的资金,主要用于建停车场、维护停车场设施等。

  网友吐槽

  小仔仔:我每个月在路边和停车场平均停车费都要花掉一百多,不过我感觉收还是要收的,但是可以少收一点,要物尽其用,收太高没人停是一种浪费。

  文刀:收费没意见,只要收费了有人管就成了,不收钱的话估计路边更是一团糟。就是希望道路边的临时停车位能多一点就好了,另外收费便宜点。以前去南京觉得他们做得挺好的,周末所有单位停车位都开放,而且好便宜,有的停一个小时才五毛钱。

  木木石:公共地方不收费那就乱套了。这个就和人们质疑小区停车不该收费一样无聊,你请人到家装修,因为房子是你的你就可以不交费了么!

  北冥鱼:公共道路嘛应该是让车走的,现在老城区堵得厉害,还划了那么多停车位,是堵上加堵,我们出租车司机都不愿意进去,我建议取消道路停车位,还车道与车。

  龙在遨游:路边停车收费还能接受。就是停车费能便宜点就更好了,尤其是商场的地下停车费太贵了。

  缘木求水:现在车太多了,一环内堵得要死,靠收费来分流车辆进老城区还是有限,我感觉要是公交和地铁方便起来,大家就不必要开车了,停车难也会好一些。记者 邱青青/文 王蔚/制图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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