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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施乐会被指收置顶费 专家吁填补法律空白

2014年11月09日 08:43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中国之声持续关注了浙江金华慈善组织施乐会向受助人收取置顶费一事。施乐会成立于2007年4月28号,注册于金华市民政局,是金华市慈善总会的分支机构。它立足于帮助社会危难人群,本着“日行一善,人人可为”的服务理念,运用网络技术构建了全球首家透明化网络爱心互助平台。

  可近日,有媒体报道施乐会向求助家属收取1000到6000元不等的“置顶费”,帮助其在网站获得相对靠前位置,从而获得更多的善款。我们也报道了一位杨先生为给女儿求医,一年多来先后缴纳了10万多的置顶款,得到12万的募捐。听起来像是花钱买善款。

  施乐会主管部门——金华市慈善总会方面表示,已初步确认施乐会进行推广置顶一事,目前,已向施乐会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这种行为。同时,金华市慈善总会已联系审计部门,对施乐会进行财务审计。但对于已经收取的置顶费用如何处理,未作说明。

  杨先生说,“花钱买善款”,不是他的本意。但从言谈中,仍能感受到他对施乐会的复杂感情。

  杨先生:(交置顶费)不符合我的初衷,话说回来,我是愧对了很多的人。因为这些好心人帮我,反而这些钱给了施乐会。就是以我的名义出去了,但我实际没有收到那么多。我就觉得很愧对他们。

  记者:那既然这样,为什么您还要去这样做呢?

  杨先生:这样做因为我现在这个生活比较无奈,小孩花了我几十万了,我们就是个普普通通打工的,现在为了求生存,现在有了这条路,能帮到一点,也好一点。

  好歹还能帮一点,也因此,杨先生说,至今,他仍通过缴纳置顶费的方式,从施乐会“领钱”。

  而作为施乐会的政府监管部门,金华市民政局办公室俞主任表示,民政局正在让施乐会的主管单位——金华市慈善总会调查此事。俞主任坦承,施乐会确实收取过置顶费,但都用于维持该会运营了。俞主任还特别解释了施乐会、金华市慈善总会,以及市民政局三者之间的关系。

  俞主任:施乐会它是一个社团啦,是慈善总会的一个分支机构。管理上,慈善总会作为主体管理的,我们民政局是承担监督慈善总会这么一个责任。

  而金华市慈善总会官网的领导成员一栏中显示,其会长蔡健,曾任金华市副市长,现任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慈善总会的领导成员中,至少有三人都曾经担任过市民政局的领导职务。而在施乐会置顶费的事件中,市民政局又扮演监督管理的角色。

  这样的监督能否起到效果?

  今年4月,就有网友举报施乐会收取置顶费,随后金华市慈善总会查实,施乐会对外宣称取消置顶费;而早在2012年,施乐会也曾被曝出从募捐款项中提取15%作为工作人员的费用。虽然多次涉嫌违规,但施乐会至今还依然在向全社会募集资金。

  施乐会究竟收取了多少受助人的“置顶费”?维持施乐会网站运转又需要多少费用?其官网上公布收取的高达1亿零318万元的善款,用途何在?在施乐会、金华慈善总会、金华市民政局等官方网站上,记者没有查到相关的公示信息。

  作为一个地市级民政局监管的社会团体,是否有权在全国范围内募集资金?包括金华市慈善总会和施乐会在内的当事者认为,至少目前法律没有禁止这么做。

  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表示,慈善法律制度,目前的确有不健全之处。

  王振耀:它(施乐会)这种募款,现在很难说它合法还是不合法,因为现在我们的法律在这一块还是需要尽快规范的方面。

  如果说不健全,那么,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作为慈善会分支机构的施乐会,其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社会公益人士“才让多吉”:

  才让多吉:因为慈善会的注册是按照社团管理条例注册的,但是根据民政部2007年给河北省民政厅关于慈善会工作的意见请示函的批复呢,又让它拥有了公募基金会的募款资格,所以慈善会本身它社团注册,又有基金会的资格,它本身就是个怪胎。

  既然有规定,又何来不健全一说呢?才让多吉认为,这是互联网时代给原有法规体系带来的冲击。

  才让多吉:没有互联网的时候,慈善会不管有没有公募权,比如说金华慈善会,它的募款活动范围只能在金华市,尤其它的善款总量、社会影响都很小,监管也很方便。互联网从另外一个层面上已经突破了这个界限,就是说,我有公募权就可以上网,一上网实际上就是在对全世界进行募集了。这样呢,它的监管按原来的放在地方民政部门,显然在管理和实际操作层面,已经存在严重的不匹配。施乐会出这个事儿也有这个原因。如果说法律有缺陷,那实际上就是我国对于地方性公募和全国性公募、公募和非公募、慈善会和基金会这一系列的管理关系,在互联网时代面临着严重的法律空白。

  2007年成立至今,他们已经累计募捐超过一个亿的资金,从商业化运作的施乐会发展来看,在效率上是相当成功的,以这样基础的机构,不仅募资有道,官方网站和服务系统的精致程度,远超国内大多数社会组织。

  商业公司能否以这种方式做慈善,慈善公益能否运用这种商业手段?目前来看,都需要有关部门去规范。另外,不管以什么方式做慈善,善款的去向必须小葱拌豆腐-----弄个一青二白。慈善借鉴商业力量,提高了效率,但是,如果不公开透明,一旦出了问题,伤害的是社会人心,施乐会案例,值得思考。(记者肖源)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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