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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不能卡在"最后一公里" 不能因争利偏离初衷

2014年11月17日 16:2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3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成立,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之后,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参照国务院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的模式,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各地应在去年年底前完成食品药品管理机构组建。然而,截至目前仅有少数几个省市完成机构组建工作,这一机构改革在很多地方卡在了“最后一公里”。

  组建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进行统一监管,有利于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形成一体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势在必行。但一些地方却因为利益阻碍缺乏改革动力,行动迟缓。例如,部分地区省市一级完成了新机构组建,但到了县、乡一级就推不下去了。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没有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思想不统一,或者在机构改革的过程中因为“争利”偏离改革初衷,导致改革难以落实。

  例如,有的地方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等方面受到阻碍,导致改革难以深入。补充编制本来是为了加强监管,地方有关部门应摒弃部门利益,从整体事业发展的角度去落实机构改革。然而,一些地方却把“补编制”异化成本部门利益的扩张。

  再如,食品药品监管面大,一个省往往要面对几十万个食品生产经营户、上万个药品生产经营户,监管执法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面对如此大的监管量,需要为基层配备数量足够的专业队伍做具体工作。如果只考虑到部门、地区利益,不充分考虑基层需要有“腿”来执行具体监管,就背离了机构改革的初衷,把好经念歪了。

  新一轮食药监机构改革目的是为了提升监管效率、壮大基层执法队伍,将监管关口前移,更好地保障公共安全。地方政府部门应站在为人民服务的立场,积极落实机构改革,助推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为食品药品监管保驾护航。机构改革到了地方“最后一公里”,就更要有“大刀阔斧”的魄力和“壮士断腕”的决心,确保改革积极稳妥落实,决不能打折扣。(记者李黔渝)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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