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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清理民生资源附加费 不能仅靠民众发力

2014年11月18日 10:0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新华社播发了《一年仅居民生活电费就“附加”了270亿元?》的报道。记者调查发现,在关涉民生的水、电、汽油价格中,附加费现象普遍存在。针对各类附加费的质疑,财政部回应称,我国将清理规范包括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无孔不入的“附加费”,长久附着于公共消费品的定价机制内,乃至成为民众日常生活中,习惯性支付的额外成本。如若不是媒体梳理并追问,多数人甚至都不知道这部分费用的诡异存在……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乱收费”收得久了,大家也就习以为常了。在此语境内,反倒是财政部一反常态,高调宣称“对列表外费用,公民有权拒缴。”此情此景,很是感人。

  当然,财政部虽然言之凿凿,公众却未必能全盘照做。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所谓水电附加费等,素来化整为零、极为隐匿,这客观上让缴费者难以发觉,更遑论自觉“抵制”了;另一方面则在于,“拒缴乱收费”知易行难,在相关部门动辄停水断电的当下,本就弱势的城镇居民,又怎有底气来与收费者较真逗硬呢?说到底,包括水、电在内的公共产品市场内,供求双方的角色失衡,从根本上决定了,“消费者不服从”难以成势。

  可以预见的是,在强大的征费“机器”面前,个体的、零散的拒缴行为,势必会被弹压和消解。长久以来,此间的消费者群体,都缺乏集体行动的协调机制,以及必要的维权技能训练。鉴于此,他们根本无法以一己之力,来对各式“附加费”构成有力的反制。即便财政部发声,确认了居民“拒缴乱收费”的合理合法性,然而口头层面的力挺,永远改变不了现实中各方的力量对比。

  其实,寄希望通过民众拒缴,来推动对民生资源附加费的清理,也许本就不合时宜。因为众所周知,此类“乱收费”所以出现,根源还在于,公共产品定价机制充斥随意性:行政系统内部,不断膨胀的创收冲动,未能得到制度框架的充分约束,于是便以插入各种“附加费”的方式来体现。一个惯常的现象是,地方职能部门随便找番说辞,就能够迅速设立一个新收费。自始至终,几乎完全没有合法性审查一说。

  民生资源附加费,虽然名义上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的范畴。但在现实中,很多附加费既不是“就特定服务收取的成本补偿”,也不是“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收取的专项费用”。更有甚者,其中很多收费,都有二次收费和重复计价之嫌。所以,治理此类乱象,除了依靠民众发力,根本上还是要回到,“收紧行政收费设立权,健全公共产品市场化定价规范的路径上来。(相关报道见11月17日《京华时报》)□华西都市报评论员蒋璟璟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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