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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多数医院太平间外包 遗体处置费仅4项设指导价

2014年11月21日 14:16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两年来,龙岩男子王德林的遗体,一直存放在福州肺科医院太平间内,日前家属接到通知找上门时,却被告知遗体存放于太平间期间,产生了近15万元的费用。面对这样的“天价”停尸费,家属心中的伤口又被狠狠撒上了一把盐。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福州大部分医院的太平间,基本外包给公司和个人经营管理,相关项目收费不受政府干预,实行自主调节。医院太平间普遍被承包的同时,也催生一些漫天要价、胡乱收费的乱象。

  那么,医院将太平间外包的做法是否合法?对于遗体存放于医院太平间的收费标准,相关部门是否有统一的指导价格?昨日,记者采访了卫生、民政及物价等部门人员。

  医院将太平间外包收益较多责任较轻

  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在福州甚至全国范围内的医院,太平间外包的做法十分普遍。物价部门一名人员透露,从他掌握的情况来看,当前福州95%以上的医院太平间,都是外包给院外机构或私人单位负责经营管理。

  “医院将太平间外包后,从中可以收取不菲的承包费,自身的责任也减轻不少。”福建科衡律师事务所叶石滔律师表示,太平间属于医院的后勤项目,也是一种社会公益化服务,不能为医院带来太多收益,当中还要投入不少人力和财力。医院将太平间外包后,死者遗体运往太平间后,就遗体存放处置的问题,死者家属是和承包方产生法律关系,大大减轻了医院自身的负担。

  根据签订的外包服务合同,院方每个月可以收取一定的承包费用。对于院方来说,这种外包做法因没有形成市场化,是在法律许可范畴内的,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但是,医院将太平间外包出去后,并不意味着医院完全规避责任。“太平间外包后,院方应对承包方起到一定的监督责任。”叶律师表示。

  而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不同医院的太平间,各项收费均没有统一标准的定价,即使同一间医院的太平间,对于处置不同的遗体,所收的费用也不一样。

  省卫生厅财务处工作人员称,医院太平间的许多收费项目属市场自主调价,不纳入政府指导价范畴。价格不是卫生部门管辖范围,卫生部门无法进行价格监督。死者家属对太平间收费存在疑义,建议向物价部门反映。

  处置遗体费用只有4项设指导价

  福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当前基本上所有的医院太平间都是外包性质,收费应该按照核定的标准实施。正常情况下,尸体送往太平间7天时间内必须处理,遇到案件需要或者“无名尸”,就有可能延长尸体存放的时间,产生的费用自然也比较高。

  该人员称,太平间承包方大多通过招投标形式进行承包,在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前,民政部门曾对医院太平间处置遗体的相关服务项目,制定了相应的指导价,从事“一条龙”服务的殡葬单位,从事该业务时,必须到民政部门办证。但是2004年后,该审批权取消后,太平间的收费问题不再由民政部门管。

  针对医院太平间收费标准问题,福州市物价局服务处人员表示,对于存放遗体的定价标准,市区医院的指导价格是30元/天,“这属于常温下的存放”,而冰棺收费不属市场定价,故不纳入物价部门受理范畴。

  此外,还有3种情况有设立指导价格,其中,遗体料理费用指导价90元,包括对遗体进行简易的清洁和包裹,不含专业整容部分,有传染病的另加收30元;出现伤残的尸体指导价80元;离体肢体处理指导价30元。

  物价局人员表示,当前对于遗体处置,有设立指导价的只有这4个项目,殡葬服务项目的冰棺和遗体专业整容等其他部分收费,由太平间承包方根据相关市场规定自主定价,死者家属本着自愿原则自行考虑。

  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遗体处置中产生的种种费用,家属应让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清单,明细各项费用。一旦太平间人员收费超出规定4项项目指导价范围的,市民可拨12358投诉。如果是属于市场调节定价引发的纠纷,只能由当事双方进行协商处理。记者 林春长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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