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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车祸救急钱被指中看不中用 筹款5.7亿实用百万

2014年11月21日 17:43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山东从2012年建立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在找不到肇事者或者肇事者无力承担治疗费用时,受害人可以得到一笔救助款。

  今年10月2日,51岁的闫明臣在山东东营市垦利县打工时,骑电动自行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至今昏迷不醒。目前闫明臣的治疗费用已花费7万元,后续治疗费暂时无法估计。负责事故处理的交警初步判定闫明臣符合救助基金的申请标准,并开具了抢救费用垫付通知书。按照救助办法,如果通过审批,闫明臣将获得5.7万余元的“救命钱”。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闫明臣一样幸运,制度出台至今,两年多过去了,山东省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城市出台了配套细则,交通事故的救命钱该如何发?如何让钱花到刀刃上?

  目前山东淄博、东营等城市都出台了地方性的交通事故基金救助办法,淄博市交警支队事故科副科长赵国良说,两个多月时间里,当地救助基金已经发放超过百万,这对于继续救命钱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赵国良:淄博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暂行办法9月19号执行以后,我们淄博六区三县目前垫付救助资金47起,垫付金额达到了115万多元,截止目前,交通事故受害人对我们这个工作非常满意。

  山东从2012年7月1日开始施行《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于抢救费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逃逸后三种情况的发生,受害人不能从交强险或侵权人处得到赔偿的,将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救助基金的垫付及时获得抢救费用或治疗费用,记者了解到,截至11月,山东省17市仅有青岛、淄博、潍坊、济宁、东营等几个城市宣布已经推行交通事故救助工作,其他地市救助细则仍在推进。山东科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英方表示,缺少细则实际上就缺少了执行标准,这也是很多地方救命钱躺在账户里“睡大觉”的主要原因。

  刘英方:发生了需要救助事件后,受害人需要像谁主张就主权?作为交警部门,应该以什么依据像需要救助人发出或介绍这笔救助钱?我认为还是没有一个具体的实施细则出来。

  除了实施细则在缺位,按照山东省颁布的暂行办法,这个救助基金的运作至少涉及财政、公安、农机、卫生、保险等多个部门;资金来源则包括交强险的部分保费、财政补助、罚款、追偿资金等多个渠道,那么在各部门之间如何衔接?

  淄博市交警支队事故科副科长赵国良表示,财政设立专门账户用于救助基金发放。

  记者:从协调上来说有没有困难?只要交警出一个认定财政就给钱还是他们需要审批?

  赵国良:不用。每年省财政厅划拨到淄博市的基金以后,市财政根据淄博市救助量和垫付数,划拨到一个救助基金专用账户用于垫付

  淄博市走在前面,然而山东省还有很多城市在交通事故救助制度上做得不完善。专家建议,在地方加快出台细则的同时,还可以建立追偿司法协助机制,增加法院、检察院、司法厅等相关部门为协调单位,建立追溯机制,确保救助基金能够长期运行下去。(记者王成林 淄博台记者刘江帆)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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