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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控烟给力先让烟盒“丑”起来

2014年11月25日 14:1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卫计委起草控烟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明确,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不得出现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镜头;个人违反规定,可被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11月24日中国新闻网)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我国吸烟者总数超过3亿人,占全球吸烟者总数近三分之一。烟草使用是我国首位死因,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卫计委控烟新举,可算是众望所归。笔者觉得,若要控烟给力,可以先让烟盒“丑”起来。

  从国际主流的控烟思维来看,烟草制品包装采用健康图形警示,被认为是最经济、最便捷、最有效的告知烟草危害措施之一,也是鼓励吸烟者戒烟的最有效手段之一。今年上半年,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ITC项目)发表《中国烟盒健康警示效果评估及政策建议》,认为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在其健康警示当中引进图片警示内容,“纯文字健康警示效果很差”。而在这项评估建议发布半年之后,我国烟盒上的健康警示并没有过多的变化,仍然是文字警示为主。

  从目前来看,我国烟草企业对于烟盒上的警示语,均还采取“不少于主要可见部分的30%”的最低标准;这当中,有不少只是把横线分割区域划在30%之处,但字体并未加大,有意降低警示作用。但这并不表示某些企业对“图片警示”缺乏认知,譬如同品牌的香烟,在国内的包装印的是名胜古迹,到了国外,则换成了“变黑的肺部”危害图。国内烟草企业在香烟包装上玩弄“双重标准”,除了其利己思维作祟,自然还折射了相关管理法规的督促乏力。

  调查发现,我国2008年10月开始在烟盒包装使用的文字健康警示并不显眼,也没有因此明显增加吸烟者戒烟意愿和行为。中国疾控中心2010年开展的另一项成人烟草调查显示,我国烟盒健康警示没有起到足够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而相比之下,马来西亚按照《公约》要求,在烟盒正面(40%)和背面(60%)使用了图形健康警示后,其男性吸烟者经常注意到健康警示的比例由51%上升到66%;毛里求斯在启用了一套8个的图形警示后,则有72%的吸烟者感到“有些警觉”或“非常警觉”。

  控烟给力先让烟盒“丑”起来,这似乎不是什么“知易行难”的事情。国际卫生组织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明确要求,在烟草制品的包装和标签上出现的健康警示文字或图片,应该是大而明确,醒目和清晰;宜占据可见部分50%或以上,且不应少于30%。这方面,国外烟盒上的警示面积一般都取最高标准,其图片印的往往是“骷髅”或“烂掉的肺”等。那么,善于“接轨”的我们,何以对此视而不见?

  控烟路漫漫,烟盒可先“丑”。从某种意义上说,比起新起草控烟条例正式施行后的执行力隐忧问题,笔者觉得有关部门先让烟盒“丑”起来,实行难度应该小得多。(司马童)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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