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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外来人口登记报告制:人口管理不能开倒车

2014年11月25日 14:21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21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非本市来穗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所在街道(镇)或者社区(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此规定发出后立即引发争议。(11月24日《南方都市报》)

  这一通告所能够招致的争议,想必广州市政府自身也不会感到意外。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这种普遍式地指向外来人口的登记报告制度,更会令人有不知今夕何夕之感。毕竟,在迁徙自由从观念到实践,都已有实质进展的当下,如此以户籍为界限而行的登记,难免引发公众的警惕与疑惑。

  该登记报告制度,不仅牵涉到外来人口,还包括房东、用人单位、房屋中介机构等,涉及面之广,一旦实施影响之大,牵涉群体之多,本当严格恪守依法出台的原则,但从现在来看,其中所规定的“3日内必须登记”,其法律依据显然存疑。

  如此针对外来人口的高强度登记,其实施如何保障,更是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据统计,截至2013年年底,广州登记在册流动人口就达686.7万人,实际居住流动人口更高达837万人左右。如此体量的流动人口规模,要想做到全部的、即时性登记,本就难以想象。一个简单的疑问是:即便是入穗进行了登记,难道离开之后又要主动取消登记?由此增加的管理成本,不容小视。

  更加难以想象的是,随着迁徙自由的权利观念愈发深入人心,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又会遭遇怎样的阻力?如果引发冲突,会否造成新的社会矛盾?而将数以百万的外来人口流动信息逐一登记,由此增加的信息管理安全,又该如何保障?这些显然都需要提前纳入政策制定的考量范围之内。

  如果说如此针对外来人口的即时性登记,已凸显对外来人口的区别对待之意。那么,即明确申明“旅游观光等是不需要登记”,则又给人另一层面的歧视之感。必须看到,作为特大城市的广州,底层的外来务工人群占据了流动人口总量的大部分,此一登记明显对于这部分人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虽名为缓解外来人口的管理压力,但实质上很可能构成对于底层外来人口的排外之实,使得管理沦为实际上的管制,不仅与城市应有的包容性背道而驰,也是对于外来人口服务之责的间接推卸,缺乏必要的温度与担当。

  从社会观念发展的进程来看,此登记报告制度更有开倒车之嫌。户籍改革呼声日隆,迁徙自由权也已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人口的自由流动早已是大势所趋,流动人口的管理政策,理当顺应这种趋势,并展现这样的权利呵护意识。然而,出台这样的登记制度,却让人看不到这种善意的释放,只会平添民众对于政府管理能力的质疑,也在无形中制造出一种不必要的社会紧张气氛。作为改革开放前沿之地,广州此举已然有违多年以来所培育和展示的开放氛围与传统,不啻为一种负面示范。

  外来人口增多,流动频率加大,流动人口管理的复杂性与难度前所未有地增加,这是不争的事实。但人口自由迁徙是一项不容剥夺与阻扰的公民权利,任何公共政策都不应该背离这样的权利原则。  朱昌俊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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