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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检察官自我举报办错案 官方回应称没有领导干预

2014年12月11日 20:28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因“退休检察官自我举报办错案”而备受社会关注的“高尚挪用资金案”今天又有了新进展。今天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通气会,称退休检察官孟宪君就“高尚挪用资金案”向媒体反映的部分情况与调查事实不符。

  在今天上午新闻通气会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吴贻伙介绍,去年11月25日,该院正式对“高尚挪用资金案”立案复查,后因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启动再审而终止。在复查过程中,发现孟宪君向媒体反映的“有领导干预案件、一审后检察委员会一致认为高尚无罪“等问题与调查的事实不符。

  作为高尚案的原承办人,孟宪君此前表示,在办案中受到上级领导干预。对此,吴贻伙回应称,经认真调查核实,此案从立案、起诉到审判,没有发现任何领导干预办案的情况:

  吴贻伙:因高尚代理的刘家保S1101号宗地土地使用权被淮北市国土局收回,造成市容局集资购房终止,职工建房集资款无法退回。2005年5月18日,分管市容局的市委副书记张旭为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从工作职责出发,作出 “请市公安局张峰局长阅,并请派人调查处理”的批示。安徽省检察院认为,该批示是正常的工作范围,没有干涉司法办案和处理结果的倾向性意见。此外,此案从立案、起诉到审判,没有发现任何领导干预办案的情况。

  2006年9月,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高尚无罪,随后,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孟宪君此前称,自己在检委会上陈述了自己的意见,获得了“一致认可”。

  孟宪君:当时我们院的参加会的检委会委员,有检察长,副检察长,9个人都同意我的意见。检委会的一致意见是无罪,同意不起诉。

  吴贻伙今天在通气会上说,孟宪君所说的“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检委会一致认为该案无罪”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吴贻伙:该案在讨论时,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当时实有检委会委员8人,参加高尚案检委会讨论的也是8人。其中,4人同意承办人存疑不起诉的意见,另外4人意见则是报请市检察院决定。因此,“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检委会一致认为该案无罪”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吴贻伙还指出,此前关于“淮北市检察院在抗诉期满的最后一天要求抗诉”的说法也与事实不符。

  吴贻伙:2006年9月11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向高尚宣布判决,并于同日将判决书送达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相山区检察院于判决后的第三天即9月13日提出抗诉。因此,所谓“淮北市检察院在抗诉期满的最后一天,即判决后第9天要求抗诉”的说法不实。

  吴贻伙最后表示,目前,高尚挪用资金案正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相信法院会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此前,孟宪君曾向媒体透露,今天下午三点会再次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不过,记者今天下午试图就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上述回应联系孟宪君本人,但截止发稿时,仍未取得联系。有关案件的最近进展,中国之声也会持续关注。(记者刘会民)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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