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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岂容黑停车场野蛮生长

2014年12月23日 16:06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继新华社日前报道国内有的大城市停车费一半未进政府口袋,又有媒体调查发现,北上广津四地的黑停车场大肆横行,至少存在上千个黑停车场。

  这些报道揭开了国内城市黑停车场(泊位)之乱象。黑停车场乱象导致的后果,不仅在于钱没有落入政府口袋,还在于极易滋生腐败和社会治安问题。如报道披露,在有的大城市的主干道上都能看到不具合法资质、规模不小的黑停车场。类似这种情形,恐非单纯是管理混乱问题,其背后或与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存在利益输送关系,说白了就是可能有“后台”。那些随意划线收费的泊位,大抵属于一本万利的生意,这就难免引起他人眼红,进而可能发生抢夺“地盘”等纠纷。

  这些现象提醒各地对停车场的管理与监督不能疏忽大意,而应加强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遏制乱象滋生的成因。当前,一些地方停车场存在管理乱象的原因之一,就是多头管理进而形成监管混乱。各个部门各管各的,只管有利可图的,最终就是该管的谁也不去管。因此,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明确停车场管理的主体,厘清权责问题。例如,在道路上违停应归入交通执法范畴,而道路两旁的停车泊位则可划归城管部门管理。

  再者就是要理顺不同停车场的性质及其运作方式。道路两旁停车泊位、社会机构周边泊位以及政府投资兴建的大型停车场(包括换乘中心),属于公共资源,其泊位划分和价格制定应事先向公众征求意见,在收费和管理上应遵循公开透明与公益性原则。把属于公共资源的停车场委托给社会机构运作或吸纳社会资本进入,亦应通过招投标方式运作,杜绝以公肥私和利益输送等问题。至于小区停车场及社会兴建停车场,应遵照政府指导价运作,使其有章可循,避免出现随意定价、管理混乱等问题。

  还有,公共泊位停车收费属于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理当按照公共财政运作模式规范管理。这就是说,公共泊位收费一方面要遵循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杜绝停车费成为某个部门的“摇钱树”或小金库;另一方面,相关收支应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此外,公共泊位停车费既然是从广大车主身上收取,理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切实缓解行路难、停车难等问题。

  从国内一些城市的现状看,如何清理整顿黑停车场、规范管理停车收费问题,似乎未提上政府议事日程,或者没有受到必要重视。国内已进入汽车社会,停车收费问题非但不是小事,而且是一个备受公众关注的民生议题。因此,这必然也是考验政府施政能力的一个重要问题。真正关注民生的城市,不该任由黑停车场野蛮生长。魏英杰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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