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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另类拆迁队“记过”不是最好的告破

2014年12月29日 09:1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以艾滋病患者身份恐吓、骚扰居民,迫使其及早搬迁,河南南阳“艾滋病拆迁队”事件引发强势围观。官方调查结果显示:“艾滋病拆迁队”的幕后黑手实为房地产开发商,其雇用社会人员刘某某组成所谓拆迁办公室,之后刘某某组织6名艾滋病患者组成“艾滋病拆迁队”。目前,5名主要嫌疑人已被控制,多名官员被处分。(12月28日新华社)

  随着嫌疑人被控制、官员被处分,疑团重重的“艾滋病拆迁队”事件,大有画上圆满句号之势。与事件关系最密切的几名官员,都因负有工作失职责任被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尤其令人欣然。但回过头来看,采用“艾滋病人”这样极端的强拆方式,双方冲突膨胀到“枪击”的地步,如此典型拆迁个案的出现及演进,背后的地方政府监管失职更耐人寻味。

  部分官员咎由自取被“记过”,固然能对被胁迫者和公众有个交代,但反思整个监管系统失位导致极端方式出现,或对其他类似个案有更好的警示效应。

  从事件起源来说,有关部门的失职成为事件催生的动因。涉事小区居民缘何不愿搬迁?媒体报道称,该开发项目仅有项目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用地规划乃至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一片空白。开发项目手续不全,被拆迁户担心拿不到安置房的房本拒迁,理由充足合理。矛盾指向的是,一个手续如此不全的项目,自始至终未被有关部门叫停,疏缺位、谁失职自不待言。

  从事件的演进来说,开发商逼迁同样基于有关部门的“壮胆”。一方面,从程序上而言,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设计,当拆迁部门与所谓的“钉子户”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合乎法律法规的做法是由地方政府出面,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开发商“越俎代庖”逼迁的背后,或隐藏着有关部门不方便出面的“无奈”,进一步推导,相关部门不便站出来通过法院执行,则恰恰印证了项目本身有鬼——要么手续不合规,要么相关部门从中捞取好处。媒体最新报道,涉事开发商曾为31名干部发放“福利”,并宴请多家政府部门,当地纪委已介入。

  另一方面,从实体上而言,开发商雇用社会人员、采取暴力逼迁方式明显违法,却一直未遭制止,也可瞥见相关单位的失职。“艾滋病拆迁队”从挨家挨户敲门到强行进入他人住所,再到白天在小区院子里晒太阳、晚上放鞭炮砸玻璃,最终升级为断水断电乃至用钢珠枪袭击,小区所在街道负责人“不闻不问”,公安接到报案迟迟不答复,都明显失职。

  从事件的处理来看,与案件有干系的多个部门并未被追责。尽管涉事的主要部门如房屋征收办、住建局、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被“记过”处分,但此事牵出的远不止上述三个部门,曾因“手续不全”先后对该项目进行处罚的国土、规划、城建等部门,接到逼迁报案却未予及时处理导致事态升级的地方公安部门,都难辞其咎,不应成为失职问责的“漏网之鱼”。

  追根溯源不难发现,“艾滋病拆迁队”事件的每一步推进,背后都离不开地方相关部门的默许和纵容。“不拆迁就感染你”式拆迁威胁的出现,与其说是房地产开发商胆大奇葩太任性,倒不如说是相关部门因与开发商存利益勾当,懒政怠政无担当。

  “艾滋病拆迁队”事件折射了地方部门集体失职的弊病,是系统性的“不为”陋习,当地方多个部门都没有站好自己的岗位、守好自己的责任时,靠单纯的“记过”恐怕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因此,“记过”只能成为这一单事件的惩戒,地方部门“集体”失职的问责与探因,才是类似“强拆”问题的整体告破。 (唐金凤)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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