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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乘客权利不能“临时欠编”

2015年01月05日 13:0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1月3日中午,网友“殇小丹”发布微博称自己在官网上购买了福州到洛阳的卧铺票,上车时却被告知没有票面上的车厢,最终经过协商进了其他车厢。铁路部门对此表示,这种情况属于“临时欠编”。(1月4日新华网)

  乘客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货真价实的车票,却被铁路部门的所谓“临时欠编”改没了原定的车厢和座次,致使乘客登车时毫无准备,一度无车可上,不知所措,陷入迷茫、困惑、慌乱的状态,遭遇了很大不便,甚至还遭遇了乘务人员的诘问和怀疑,无怪乎乘客的心情一团糟。谁碰到这种事情,心里都会添堵。

  乘客购买并获得车票之后,乘客与铁路部门的客运合同就成立生效了,而车票上所载明的车厢、座次等信息属于客运合同的具体内容,铁路部门不能单方面更改这些合同内容。如果铁路部门不通知、不沟通,单方面变更客运合同内容,让乘客蒙在鼓里、被动接受,就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违约,侵犯了乘客的权利。

  列车可以“临时欠编”,但乘客权利不容“临时欠编”。不管列车的运营事项和客运合同出现哪些变化,铁路部门所提供的服务都必须处于“满格状态”,铁路部门都必须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范畴内履行义务,充分保障乘客的各项权利,使乘客的权利也处于“满格状态”。李英锋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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